用戶【手機女孩MIM】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8 臺北市政府查獲某批市售食品,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判定有輻射安全之虞,則應由何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命業者進行回收或改正? (A)由臺北市政府作成處分 (B)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作成處分 (C)由

【評論內容】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係代表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A)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 (B)教育部高等教育司(C)大陸委員會法規委員會 (D)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論內容】

選項(A)、(C)→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7條(規範於內部單位)

一級機關、二級機關及三級機關,得依法設立掌理調查、審議、訴願等單位。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係代表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A)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 (B)教育部高等教育司(C)大陸委員會法規委員會 (D)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論內容】

選項(A)、(C)→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7條(規範於內部單位)

一級機關、二級機關及三級機關,得依法設立掌理調查、審議、訴願等單位。

【評論主題】29 依最高行政法院實務見解,關於行政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機關發現參與投標廠商有偽造文件情形,認為應對其通知將登載政府採購公報時,裁處權時效應自機關知悉時起算(B)不服機關所作成命接受一定時

【評論內容】(A)最高行政法院103年6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之起算,依行政罰法第27條第2項規定,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查政府採購法立法目的在於建立政府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政府採購法第1條參照)。廠商偽造投標文件,參與採購行為,使公平採購程序受到破壞,此破壞公平採購程序係於開標時發生。因此,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4款情形,機關依同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即生同法第103條第1項所示一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停權效果,為不利處分,具有裁罰性,其適用行政罰法第27條第1項所定...

【評論主題】51 甲公益團體以書面敘明,乙主管機關疏於執行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第1項所定命丙違規行為人限期移除其違法回填廢棄物,並告知乙機關。如乙機關於該書面送達之日起60日內仍怠於執行該具體之職務行為,甲得提起

【評論內容】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11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廢棄物清理法第72條第1項規定,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先以書面敘明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法令之「具體內容」告知主管機關,且主管機關於該書面送達之日起60日內仍怠於執行該具體職務行為時,得直接訴請行政法院判命其執行該具體之職務行為,乃行政訴訟法第9條所稱法律特別規定之公益訴訟。而其訴訟類型之選擇,應與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所申請主管機關疏於執行之具體內容相互對應,亦即視其所申請主管機關應為具體措施之法律性質究屬行政處分(例如限期清除處理、命令停工、停業或歇業、撤銷操作許可證等)或事實行為(例如實施檢查或鑑定、代為清除處理之措施或進入公私場所採樣或檢測等),而分別提起「課予...

【評論主題】47 關於行政程序法所定之行政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處分之相對人為公同共有人時,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者,即對全體公同共有人發生送達效力(B)行政機關於行政程序中,應依職權或當事人申請

【評論內容】

(A)釋字第663號

稅捐稽徵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為稽徵稅捐所發之各種文書,「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者,其效力及於全體。」此一規定,關於稅捐稽徵機關對公同共有人所為核定稅捐之處分,以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即對全體公同共有人發生送達效力之部分,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致侵害未受送達之公同共有人之訴願、訴訟權,與憲法第十六條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31 關於公務人員考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人員平時考核懲處之構成要件,均應以公務人員考績法定之,不得授權以法規命令定之(B)服務機關對於考績評定雖具判斷餘地,但若有恣意濫用情事,法院仍得撤銷

【評論內容】

(A)選項:公務人員考績法第5條第二項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