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rista】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2對於行政院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應向下列何者提起訴願?(A)總統府(B)行政法院(C)行政院(D)監察院

【評論內容】補充1F訴願法 §4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二、不服縣(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三、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

【評論主題】33 甲騎乙所有之機車,在路上不慎擦撞丙停靠路邊的勞斯萊斯名貴汽車,甲隨即逃離現場,甲返家後告知乙此情,次日,乙將受損之機車出賣給資源回收商。有關甲、乙刑責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甲成立肇事逃逸

【評論內容】

 — 補充 — 

 刑法§165 滅證罪 

•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構成要件↓

他人:消滅自己(或同為共犯)犯罪的證據,不構成本罪

           ★ 若是消滅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之犯罪證據,則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事:消滅民事、行政案件之證據,不構成本罪

被告:在刑事犯罪被發現前消滅證據,不構成本罪

          ★ 我國最高法院認為,只要因為告訴、告發、自首等情形開始偵查的案件,就屬於刑事被告案件。

【評論主題】39 關於脫逃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受警察約詢之犯罪嫌疑人,不告知而離開現場者,成立刑法第 161 條第 1 項脫逃罪 (B)假釋中之人未依法定期向觀護人報到者,成立刑法第 161 條第 1

【評論內容】

回松鼠

§161 脫逃罪

犯罪主體是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正在服刑的罪犯以及被依法逮捕、關押的未決犯

(A))受警察約詢之犯罪嫌疑人,不告知而離開現場者 → 只是嫌疑人不夠成本罪之人犯

故(A)不成立脫逃罪

【評論主題】23 依刑法第324條規定,下列何人之間犯竊盜罪,不得免除其刑?(A)直系血親間 (B)配偶間 (C)直系姻親間 (D)同財共居親屬間

【評論內容】同財共居親屬:指居住於同一住居所,且財務共有者而言

【評論主題】二、單碳代謝(one-carbon metabolism)異常已被認為與癌症的形成有關,請問何謂單碳代謝?那些營養素擔任單碳代謝過程中的輔酶?(10 分)

【評論內容】(B) 甲向乙發出要約,乙亦同時向甲作出相同之要約,契約亦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