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偉】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4.動產質權消滅之原因不包括以下何者?(A)質物滅失(B)質權人將質物返還於出質人(C)質權人暫時喪失其質物之占有(D)債權消滅

【評論內容】

896條:動產質權所擔保之債權消滅時,質權人應將質物返還於有受領權之人

 

897條:動產質權,因質權人將質物返還於出質人或交付於債務人而消滅。返還或

交付質物時,為質權繼續存在之保留者,其保留無效。

 

 

898條:質權人喪失其質物之占有,於二年內未請求返還者,其動產質權消滅。

 

899條:動產質權,因質物滅失而消滅。但出質人因滅失得受賠償或其他利益者,

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7.關於不動產所有人,因擔保數債權,就同一不動產,設定數抵押權者,其次序依何者定之?(A)登記先後 (B)債權成立先後 (C)債權金額大小 (D)所有權人決定

【評論內容】第865條:動產所有人,因擔保數債權,就同一不動產,設定數抵押權者,其次序依登記之先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