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1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之規定,下列有關旅費支出之所得稅查核,何者正確?(A)員工所領之差旅費,無限額之限制(B)交通費應取得憑證,不可以經手人證明代替(C)限額內之膳雜費無須外來憑證(D)國外

【評論內容】

(D)國外出差膳宿雜費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其膳雜費以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日支數額之六成列支

->五成

  2.國外出差膳宿雜費: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

        認定之。但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准予核

        實認定外,其膳雜費按上述標準之五成列支。

【評論主題】28 依據我國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如何處理?(A)借記應收利息科目(B)貸記保留盈餘(C)列為營業費用(D)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評論內容】

第15條

  流動資產,指非受限制之現金及約當現金、短期投資及其他預期能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內變現或耗用之資產。

        流動資產科目分類與評價及應加註釋事項如下:

  五、應收帳款:指商業因出售商品或勞務等而發生之債權;其科目性質與評價及應加註釋事項如下:

  (一)應按現值評價。但到期日在一年以內者,得按帳載金額評價。

  (二)金額重大之應收關係人帳款,應單獨列示。

  (三)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四)收回期間超過一年部分,應附註說明各年度預期收回之金額。

  (五)設定擔保應收帳款應於附註中揭露。

  (六)長期工程合約帳款,應附註列示已開立帳單之應收帳款中屬於工...

【評論主題】5 依據我國記帳士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記帳士執行業務之敘述,何者錯誤?(A)記帳士接受委任代理各項業務,應與委任人訂立委任書(B)記帳士接受委任代理各項業務,須將委任書留存於事務所內,不得附送受理機關(

【評論內容】

第14條(委任書應載事項) 

    記帳士接受委任代理前條第一項各款業務,應與委任人訂立委任書,並將委任書隨同代理案件附送受理機關。 

【評論主題】3 依據我國記帳士法之規定,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者,自離職之日起幾年內,不得於其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職務?(A)一年內 (B)二年內(C)三年內(D)五年內

【評論內容】

第8條(離職稅務人員執行職務之限制)

       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者,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於其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職務。

【評論主題】2 依據我國記帳士法之規定,記帳士於執行業務前,應向那一單位申請登錄?(A)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B)各地區稅捐稽徵處(C)縣市政府財政局(D)經濟部

【評論內容】

第7條(申請登錄及註銷登錄)

        記帳士於執行業務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錄。 

  記帳士有死亡、撤銷、廢止或自行申請註銷資格或其他不得執業之情形,應註銷登錄。

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請逕寄記帳士事務所所在地之各地區國稅局所屬縣(市)分局;但在臺北市、高雄市及新北市者,請分別寄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及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在臺中市者,請寄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轄區為改制前臺中市)、豐原分局(轄區為改制前臺中縣);在臺南市者,請寄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轄區為改制前臺南市)、新營分局(轄區為改制前臺南縣)

【評論主題】張三記帳士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第 76 條之規定,受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之罰鍰確定,其情節重大,足以影響記帳士信譽,應交付那一組織懲戒?(A)經濟部(B)記帳士懲戒委員會(C)財政部(D)一事不二罰,

【評論內容】

記帳士法 第26條

記帳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付懲戒: n  

一、因業務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者。 n  

二、逃漏稅捐,經稅捐稽徵機關處分有案者。 n  

三、幫助、教唆他人逃漏稅捐,經移送法辦者。 n  

四、違反其他有關法令,受有行政處分,情節重大,足以影響記帳士信譽者。 n  

五、違反記帳士公會章程之規定,情節重大者。 n  

六、其他違反本法規定者。

【評論主題】20 下列大華股份有限公司 106 年之交易事項,何者應計入所得額課稅?(A)出售未上市公司股票之交易所得(B) 庫藏股票交易溢價(C)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盈餘淨額 (D)投資於國外營利事業

【評論內容】

營利事業投資於國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息,

應要依所得稅法第3條規定併計課稅,

而不能適用所得稅法第42條投資收益不計入所得額課稅的規定。

【評論主題】28.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規定,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如何評價?A列為應收帳款之加項B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C列為銷貨收入之加項D列為銷貨收入之減項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十五條第二項第四款

(三)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評論主題】28.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規定,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如何評價?A列為應收帳款之加項B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C列為銷貨收入之加項D列為銷貨收入之減項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十五條第二項第四款

(三)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評論主題】12 根據我國審計準則公報之規定,查核人員通常假設下列那一個會計要素之舞弊風險較高?(A)收入 (B)費用 (C)損失 (D)負債

【評論內容】

審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三號第五十九條財務報導舞弊所產生之重大不實表達,通常係因高估收入(例如,提前認列收入或記錄虛假收入)或低估收入(例如,不當延遲認列收入)所致。因此,查核人員通常假設收入認列存有舞弊風險,並考量何種收入之類型或交易之方式可能會導致此等風險。有關收入認列之舞弊風險係屬重大風險,查核人員應依第五十六條及第六十條之規定處理。附錄一釋例三包括收入認列舞弊之例示。查核人員如認為收入認列並未存有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則應依第一○五條之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11 王午 102 年度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支付學費 45,000 元,王午長子就讀某國立大學二年級學費 50,000 元,王午長女就讀某私立五專四年級學費 100,000 元,則得列入王午 102 年

【評論內容】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5)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以二萬五千元為限。

但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

【評論主題】20 稅捐稽徵法中,規定何種稅目之徵收,就土地之自然漲價部分,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A)房屋稅 (B)地價稅 (C)土地增值稅 (D)遺產贈與稅

【評論內容】

(稅捐稽徵法 §6)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及法院、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評論主題】4 查核人員若發現受查者之管理階層涉及重大違法行為時,下列何者是其最不宜採取之行動?(A)與受查者之治理單位溝通該等違法情事 (B)考慮尋求法律專家之意見(C)考慮終止委任合約之可能 (D)主動向主管

【評論內容】

審計準則公報 第二十九號  第二十九條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查核人員不得將受查者未遵循法令事項告知第三者

【評論主題】28.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規定,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如何評價?A列為應收帳款之加項B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C列為銷貨收入之加項D列為銷貨收入之減項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十五條第二項第四款

(三)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評論主題】7.依記帳士法第 23 條規定,各級記帳士公會理事任期為四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若干比例?A四分之一B三分之一C二分之一D三分之二

【評論內容】

(記帳士法第 23 條)

各級記帳士公會理事、監事任期均為四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評論主題】28 依據我國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如何處理?(A)借記應收利息科目(B)貸記保留盈餘(C)列為營業費用(D)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評論內容】

第15條

  流動資產,指非受限制之現金及約當現金、短期投資及其他預期能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內變現或耗用之資產。

        流動資產科目分類與評價及應加註釋事項如下:

  五、應收帳款:指商業因出售商品或勞務等而發生之債權;其科目性質與評價及應加註釋事項如下:

  (一)應按現值評價。但到期日在一年以內者,得按帳載金額評價。

  (二)金額重大之應收關係人帳款,應單獨列示。

  (三)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四)收回期間超過一年部分,應附註說明各年度預期收回之金額。

  (五)設定擔保應收帳款應於附註中揭露。

  (六)長期工程合約帳款,應附註列示已開立帳單之應收帳款中屬於工...

【評論主題】5 依據我國記帳士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記帳士執行業務之敘述,何者錯誤?(A)記帳士接受委任代理各項業務,應與委任人訂立委任書(B)記帳士接受委任代理各項業務,須將委任書留存於事務所內,不得附送受理機關(

【評論內容】

第14條(委任書應載事項) 

    記帳士接受委任代理前條第一項各款業務,應與委任人訂立委任書,並將委任書隨同代理案件附送受理機關。 

【評論主題】3 依據我國記帳士法之規定,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者,自離職之日起幾年內,不得於其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職務?(A)一年內 (B)二年內(C)三年內(D)五年內

【評論內容】

第8條(離職稅務人員執行職務之限制)

       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者,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於其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職務。

【評論主題】2 依據我國記帳士法之規定,記帳士於執行業務前,應向那一單位申請登錄?(A)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B)各地區稅捐稽徵處(C)縣市政府財政局(D)經濟部

【評論內容】

第7條(申請登錄及註銷登錄)

        記帳士於執行業務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錄。 

  記帳士有死亡、撤銷、廢止或自行申請註銷資格或其他不得執業之情形,應註銷登錄。

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請逕寄記帳士事務所所在地之各地區國稅局所屬縣(市)分局;但在臺北市、高雄市及新北市者,請分別寄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及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在臺中市者,請寄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轄區為改制前臺中市)、豐原分局(轄區為改制前臺中縣);在臺南市者,請寄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轄區為改制前臺南市)、新營分局(轄區為改制前臺南縣)

【評論主題】張三記帳士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第 76 條之規定,受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之罰鍰確定,其情節重大,足以影響記帳士信譽,應交付那一組織懲戒?(A)經濟部(B)記帳士懲戒委員會(C)財政部(D)一事不二罰,

【評論內容】

記帳士法 第26條

記帳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付懲戒: n  

一、因業務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者。 n  

二、逃漏稅捐,經稅捐稽徵機關處分有案者。 n  

三、幫助、教唆他人逃漏稅捐,經移送法辦者。 n  

四、違反其他有關法令,受有行政處分,情節重大,足以影響記帳士信譽者。 n  

五、違反記帳士公會章程之規定,情節重大者。 n  

六、其他違反本法規定者。

【評論主題】基金與經費之比較,下列何者正確? (A)經費為特定目的而設,可以法律、立法決議或行政命令設置;基金須列預算,並經立法機關議決 (B)基金代表可以支出之權力;經費代表資力 (C)基金騎用圖、金額、期間均

【評論內容】

我國預算法規定

「稱基金者,謂已定用途而已收入或尚未收入之現金或其他財產」

「稱經費者,謂依法定用途與條件得支用之金額」

(A)基金為特定目的而設,可以法律、立法決議或行政命令設置;經費須列預算,並經立法機關議決

(B)經費代表可以支出之權力;基金代表資力

(C)經費其用圖、金額、期間均有明確限制;基金之用於特定之目的,不受法令限制,較具彈性

(D)經費之財源來自基金,一筆經費可能獲自數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