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enry Chang 有】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3 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24小時內,聲請該管法院羈押之。下列何種情形,其經過之時間仍應予計入24小時之計算內?(A)發生車禍以致2小時無法到地檢署(B)在途解

【評論內容】

樓上的考題問的是偵查中,偵查中不會有辯護人(要書面委託)

選正確關鍵在:不計入的原因在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要免除,上面那個都說ok了,就沒有不計入的必要。

(A)發生車禍以致2小時無法到地檢署--車禍不可抗(B)在途解送4小時才到地檢署--路途遠近不可抗(C)犯罪嫌疑人同意由警察於夜間詢問案情2小時--你自己願意的(D)犯罪嫌疑人在地檢署等候辯護人到場3小時以致未予訊問--

     偵查中不會有辯護人(要書面委託的),文字上就不對了

【評論主題】30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A)被告提起上訴,其住、居所均不在法院所在地,計算該期間時,應扣除其在途之期間(B)非因過失,遲誤抗告期間,於其原因消滅後5日內,得聲請回復原

【評論內容】

選錯誤關鍵在:代理人過失視同本人過失,所以沒有後續有的沒的過程,認命就對了。

各位阿這門考的是大意,大意就是指大概的意思,所以不用像考3.4等有申論需要寫短文必須要了解深入

【評論主題】27 下列何人不得擔任輔佐人?(A)被告之配偶 (B)自訴人之父親 (C)被害人之家長 (D)被告之舅父

【評論內容】

樓上2020的幾位不亂給資訊,當事人中自訴人就是被害人

自訴由(犯罪被害人)自己逕行向法院提起訴訟,稱為自訴,提起自訴的犯罪被害人則稱為(自訴人)

輔佐人在(被告方)而不是(被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