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 法人之董事違反法令或章程,足以危害公益者,可依下列何一方式處理?(A)利害關係人得請求主管機關解除該董事職務(B)主管機關得請求法院解除該董事職務(C)法人之監察人得請求主管機關解除該董事職務(D

【評論內容】

民法第33條第二項規定:

前項董事或監察人違反法令或章程,足以危害公益或法人之利益者,主管機關得請求法院解除其職務,並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評論主題】4 甲於 102 年 3 月 4 日以平信向乙為出售汽車之要約,惟甲於是日下午寄出快遞信函,向乙為撤回要約之表示。乙於 102 年 3 月 7 日收到甲之要約信函時,即寄信函向甲表示承諾,該信函並於

【評論內容】

個人小想法,因乙確實履行162條第二項的通知,故甲撤回之要約仍為遲到,不能視為未遲到。所以再依95條的意思表示到達的概念解釋,從而甲乙之間契約成立有效

【評論主題】4 甲於 102 年 3 月 4 日以平信向乙為出售汽車之要約,惟甲於是日下午寄出快遞信函,向乙為撤回要約之表示。乙於 102 年 3 月 7 日收到甲之要約信函時,即寄信函向甲表示承諾,該信函並於

【評論內容】

個人小想法,因乙確實履行162條第二項的通知,故甲撤回之要約仍為遲到,不能視為未遲到。所以再依95條的意思表示到達的概念解釋,從而甲乙之間契約成立有效

【評論主題】4 甲於 102 年 3 月 4 日以平信向乙為出售汽車之要約,惟甲於是日下午寄出快遞信函,向乙為撤回要約之表示。乙於 102 年 3 月 7 日收到甲之要約信函時,即寄信函向甲表示承諾,該信函並於

【評論內容】

個人小想法,因乙確實履行162條第二項的通知,故甲撤回之要約仍為遲到,不能視為未遲到。所以再依95條的意思表示到達的概念解釋,從而甲乙之間契約成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