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玟瑄】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 傷害保險在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後,並不會有立即的結果產生。所以,必須在事故的發生與結果之間,設定一段確認的期間,以減少對死亡或失能原因的質疑。此一確認期間,稱為:(A) 免責期間(B) 等待期間(C

【評論內容】「保辜期間」最早可見於大唐律法中,其目的在界定意外事故的因果關係。由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後,並不會有立即的結果產生。所以,必須在事故的發生與結果之間,設定一段確認的期間,以減少對死亡或殘廢原因的質疑,既保護受害人釐清其結果之緣由,亦能保護加害人免於長期受到不確定狀態的牽絆,此即所謂的「保辜(保護無辜)期間」。

【評論主題】3. 被保險人於 9 月 12 日填寫要保書,但尚未繳費,招攬業務員於 9 月 13 日送件,保險公司於 9 月 18 日同意承保,並通知繳費,但被保險人已於 9 月 17 日因車禍身故。試問,本契約

【評論內容】保險責任是在保險費繳交且契約生效之後開始。9/18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後通知繳費,此時保險契約的效力會按繳費的時間作為生效日。所以在9/18要保人繳費時,保險契約的生效日才開始,但由於被保人9/17車禍身故,保險標的在契約生效前即已消滅,所以保險契約無效,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

【評論主題】4. 傷害保險在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後,並不會有立即的結果產生。所以,必須在事故的發生與結果之間,設定一段確認的期間,以減少對死亡或失能原因的質疑。此一確認期間,稱為:(A) 免責期間(B) 等待期間(C

【評論內容】「保辜期間」最早可見於大唐律法中,其目的在界定意外事故的因果關係。由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後,並不會有立即的結果產生。所以,必須在事故的發生與結果之間,設定一段確認的期間,以減少對死亡或殘廢原因的質疑,既保護受害人釐清其結果之緣由,亦能保護加害人免於長期受到不確定狀態的牽絆,此即所謂的「保辜(保護無辜)期間」。

【評論主題】3. 被保險人於 9 月 12 日填寫要保書,但尚未繳費,招攬業務員於 9 月 13 日送件,保險公司於 9 月 18 日同意承保,並通知繳費,但被保險人已於 9 月 17 日因車禍身故。試問,本契約

【評論內容】保險責任是在保險費繳交且契約生效之後開始。9/18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後通知繳費,此時保險契約的效力會按繳費的時間作為生效日。所以在9/18要保人繳費時,保險契約的生效日才開始,但由於被保人9/17車禍身故,保險標的在契約生效前即已消滅,所以保險契約無效,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

【評論主題】37. 依據「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下列對於「保險業理賠人員應具備資格」的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 本辦法發布生效前已取得保險業之理賠人員資格證書者(B) 曾任保險業核保人員,並

【評論內容】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曾修習保險相關學科合計120小時以上,並實際協助處理理賠業務4年以上,而其中至少1年係在國內從事者。二、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實際協助處理理賠業務5年以上,而其中至少1年係在國內從事者。三、曾任保險業核保人員,並在國內實際協助處理理賠業務1年以上者。四、取得國內外保險學會、保險研究機構或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並具聲譽卓著之保險專業機構授與相當於保險業理賠人員之資格,並在國內實際協助處理理賠業務1年以上者。五、本辦法發布生效前已取得保險業之理賠人員資格證書者。六、本辦法發布生效前已經主管機關核准聘用之理賠人員。七、本辦法發布生前已取得保險業助理理賠人員資格證書,並實際協助執行理賠業務滿2年者。

【評論主題】30. 下列對於「理賠拒賠或解除契約案件之處理原則」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A) 事故原因與所附證明文件不符理賠要件而拒賠的案件,為「實質審查拒賠件」(B) 被保險人從事汽車等之競賽或表演之期間,屬傷

【評論內容】

(A)事故原因與所附證明文件不理賠要件而拒賠的案件,為「形式審查拒賠件」(B)被保險人從事汽車等之競賽或表演之期間,屬傷害保險不保事項而拒賠的案件,為「實質審查拒賠件」(C)被保險人因自殺拒賠時,在拒賠或解約函中得以原則性方式敘明,並以適當方式向保戶婉予解釋

【評論主題】15. 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存在時點,請問下列何者正確?(A) 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無須具備保險利益(B) 要保人僅須於訂立契約時具備保險利益即可(C) 要保人僅須於保險事故發生時具備保險利益即可(D)

【評論內容】

財產保險之保險利益要求在損失發生時需存在,訂約時不一定要存在。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則是要求訂約時存在,損失發生不一定要存在。

【評論主題】9. 遇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於規定之期限內通知保險人者,影響保險契約的效力為何?(A) 保險人得終止契約(B) 保險人得解除契約(C) 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之責(D) 對

【評論內容】第 63 條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於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三項所規定之期限內為通知者,對於保險人因此所受之損失,應負賠償責任。第 59 條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是肝性腦病變的主要驗血檢查指標?(A) 白蛋白(Albumin)(B) 膽紅素(Bilirubin)(C) 氨(Ammonia,NH3)(D) 鹼性磷酸酶(ALK-P)

【評論內容】「血中氨值(Ammonia;NH3)」上升是診斷「肝性腦病變」之主要驗血檢查指標

【評論主題】29.下列對於函示保戶「理賠拒賠函」內容的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應敘明拒賠之理由(B)應敘明依據之相關法規(C)應敘明依據之條款約定(D)應敘明條款計算發生率之基礎

【評論內容】保險業對於拒賠函之案件,應以書面述明拒賠之理由、應依據之契約條款及相關法規等,俾供消費者瞭解,以杜爭議。

【評論主題】26. 下列有關泌尿系統結石的治療,何者屬於「內視鏡體內碎石術」?(A) 體外震波碎石術(B) 輸尿管鏡碎石術(C) 經皮穿腎碎石術(D) 腎盂輸尿管截石術

【評論內容】內視鏡體內碎石術:輸尿管鏡碎石術及膀胱鏡碎石術,故選項B輸尿管鏡碎石術為正確答案

【評論主題】50. 保險法第 11 條所規定之各種法定準備金,請問包括下列何者?(A) 特別準備金(B) 責任準備金(C) 賠款準備金(D)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評論內容】保險法11條規定本法所定各種準備金,包括責任準備金、未滿期保費準備金、特別準備金、賠款準備金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準備金。

【評論主題】36. 保險業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向外借款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A) 因合併或承受經營不善同業之有效契約(B) 為強化財務結構,發行具有資本性質之債券(C) 配合政府政策需要,開辦新型態之人身保險商品

【評論內容】保險法143 條規定保險業不得向外借款、為保證人或以其財產提供為他人債務之擔保。但保險業有下列情形之一,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向外借款者,不在此限:一、為給付鉅額保險金、大量解約或大量保單貸款之週轉需要。二、因合併或承受經營不善同業之有效契約。三、為強化財務結構,發行具有資本性質之債

【評論主題】27. 關於「肺栓塞(Pulmonary embolism)」之敘述,下列何者為正確?(A) 指肺腺泡被經由血液循環而來的栓子(Embolus)所堵塞(B) 長期臥床者的發病率極低(C) 藥物治療不包

【評論內容】(A)指肺血管被經由血液循環而來的栓子所堵塞(B)長期臥床者發病率極高

【評論主題】13. 依據傷害保險「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之規定,「失明」不包括下列何種情形?(A) 眼球喪失、摘出(B) 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 0.2 以下(C) 僅能辨明暗(D) 僅能辨眼前五公分以內指數

【評論內容】「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0.02以下而言,並包括眼球喪失、摘出、僅能分辨明暗或辨眼前一公尺以內手動或辨眼前5公分以內指數者。

【評論主題】16. 下列有關酒精測定值換算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A) 人在昏迷時吐氣中所含之物質,會產生極大的化學變化影響檢驗值,故昏迷意識不清者,宜以抽血檢驗的血中濃度來認定(B) 抽血檢驗報告(mg/dl)

【評論內容】(B)抽血檢驗報告欲換算成血中濃度%,可將醫院提供之血液檢驗值,往前推三位數,即得血中酒精濃度。(C)醫學上同時進行吐氣及抽血檢驗酒精濃度,以抽血檢驗最為準確。

【評論主題】12. 若保險契約約定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身故受益人,則下列何者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無法申請身故保險金?(A) 被保險人依法收養之養子女(B) 被保險人已出養之親生子女(C) 經被保險人依法收養之繼子

【評論內容】法律上子女交由他人收養後,除血緣上不可分割的關係外,親生父母與子女間不再有繼承或法定代理關係。

【評論主題】4. 要保人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於 3 月 12 日填寫要保書,但尚未繳費,業務員 3 月13 日送件,保險公司於 3 月 20 日同意承保,並通知繳費,但被保險人已於 3月 18 日因車禍身故。試問:

【評論內容】保險責任是在保險費繳交且契約生效之後才開始計算。題目敘述可以得知3/20同意承保卻未繳費,然而被保人(同為要保人)卻已在3/18車禍身亡,契約的效力無效,故保險人不須負責。

【評論主題】36. 保險業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向外借款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A) 因合併或承受經營不善同業之有效契約(B) 為強化財務結構,發行具有資本性質之債券(C) 配合政府政策需要,開辦新型態之人身保險商品

【評論內容】保險法143 條規定保險業不得向外借款、為保證人或以其財產提供為他人債務之擔保。但保險業有下列情形之一,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向外借款者,不在此限:一、為給付鉅額保險金、大量解約或大量保單貸款之週轉需要。二、因合併或承受經營不善同業之有效契約。三、為強化財務結構,發行具有資本性質之債

【評論主題】50. 保險法第 11 條所規定之各種法定準備金,請問包括下列何者?(A) 特別準備金(B) 責任準備金(C) 賠款準備金(D)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評論內容】保險法11條規定本法所定各種準備金,包括責任準備金、未滿期保費準備金、特別準備金、賠款準備金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準備金。

【評論主題】50. 保險法第 11 條所規定之各種法定準備金,請問包括下列何者?(A) 特別準備金(B) 責任準備金(C) 賠款準備金(D)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評論內容】保險法11條規定本法所定各種準備金,包括責任準備金、未滿期保費準備金、特別準備金、賠款準備金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準備金。

【評論主題】36. 保險業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向外借款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A) 因合併或承受經營不善同業之有效契約(B) 為強化財務結構,發行具有資本性質之債券(C) 配合政府政策需要,開辦新型態之人身保險商品

【評論內容】保險法143 條規定保險業不得向外借款、為保證人或以其財產提供為他人債務之擔保。但保險業有下列情形之一,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向外借款者,不在此限:一、為給付鉅額保險金、大量解約或大量保單貸款之週轉需要。二、因合併或承受經營不善同業之有效契約。三、為強化財務結構,發行具有資本性質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