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75 依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送出基地之可移出容積,得分次移出 (B)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土地基準容積之 40%為原則 (C)接受基地在不超過規定之可移入容積內
【評論內容】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7
(B)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土地基準容積之40%為原則。
(D)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或面臨永久性空地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50%。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9
(A)送出基地之可移出容積,得分次移出。(C)接受基地在不超過第七條規定之可移入容積內,得分次移入不同送出基地之可移出容積。
【評論主題】71 某一新建之 H 類老人福利機構建築物,依法設有 100 個停車位,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其無障礙停車位至少應設置幾個? (A)1 (B)2 (C)3 (D)4
【評論內容】
技則#167-6
建築物使用類組為 H-2 組住宅或集合住宅,其無障礙停車位數量不得少於下表規定:
停車空間總數量(輛)
無障礙停車位數量(輛)
五十以下
一
五十一至一百五十
二
一百五十一至二百五十
三
二百五十一至三百五十
四
三百五十一至四百五十
五
四百五十一至五百五十
六
超過五百五十輛停車位者,超過部分每增加一百輛,應增加一輛無障礙停車位;不足一百輛,以一百輛計。
【評論主題】68 無障礙昇降設備之昇降機門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昇降機門應水平方向開啟,應為手動開關方式 (B)昇降機門無須設有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的裝置 (C)梯廳昇降機到達時,門開啟至關閉之時間不應少
【評論內容】
依據單元: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
405 昇降機門
405.1 昇降機門:(A)昇降機門應水平方向開啟,並為自動開關方式。如果門受到物體或人的阻礙時,(B)昇降機門應設有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的裝置,此裝置應透過感應到地板面 15~25 公分及 50~75 公分處之障礙物來啟動。
405.2 關門時間:梯廳昇降機到達時,門開啟至關閉之時間不應少於 5 秒鐘;若由昇降機廂內按鈕開門,(C)昇降機門應維持完全開啟狀態至少 5 秒鐘。
405.3 昇降機出入口:(D)昇降機出入口處之樓地板面,應與機廂地板面保持平整,其與機廂地板面之水平間隙不得大於 3.2 公分。
【評論主題】41 有關都市計畫法用語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本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之事業 (B)優先發展區:係指預計在 5 年內,必須優先規劃建設發展
【評論內容】
都市計畫法 #7
本法用語定義如左:一、主要計畫:係指依第十五條所定之主要計畫書及主要計畫圖,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二、細部計畫:係指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所為之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作為實施都市計畫之依據。三、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本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之事業。四、優先發展區:係指預計在十年內必須優先規劃建設發展之都市計畫地區。五、新市區建設:係指建築物稀少,尚未依照都市計畫實施建設發展之地區。六、舊市區更新:係指舊有建築物密集,畸零破舊,有礙觀瞻,影響公共安全,必須拆除重建,就地整建或特別加以維護之地區。
歷屆考題年份/題號:109/55+110/41【評論主題】64 依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除機關已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調整外,其服務費用包括規劃、設計及監造三項,原則上各占百分之多少? (A)規劃:設計:監造 = 5%:55%:40% (B
【評論內容】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29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其服務費率應按工程內容、服務項目及難易度,參考附表一至附表四,訂定建造費用之費率級距及各級費率,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並於招標文件中載明。服務項目屬附表所載不包括者,其費用不含於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範圍,應單獨列項供廠商報價,或參考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估算結果,於招標文件中載明固定費用。
前項建造費用,指經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主辦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招標文件所載其他除外費用。
工程採購無底價且無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者,第一項建造費用以工程預算代之。但應扣除前項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
第一項工程於履約期間有契約變更、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服務費用得視實際情形協議增減之。其費用之計算由雙方協議依第二十五條規定之方式辦理。
【評論主題】50 國土計畫法用詞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全國國土計畫:指以全國國土為範圍,所訂定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之國土計畫 (B)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指以直轄市、縣(市)行政轄區除其海域管轄範圍
【評論內容】
單元:國土綜合開發計畫~#3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國土計畫:指針對我國管轄之陸域及海域,為達成國土永續發展,所訂定引導國土資源保育及利用之空間發展計畫。
(A)二、全國國土計畫:指以全國國土為範圍,所訂定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之國土計畫。
(B)三、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指以直轄市、縣(市)行政轄區及其海域管轄範圍,所訂定實質發展及管制之國土計畫。
(C)四、都會區域:指由一個以上之中心都市為核心,及與中心都市在社會、經濟上具有高度關聯之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區)所共同組成之範圍。
(D)五、特定區域:指具有特殊自然、經濟、文化或其他性質,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範圍。
六、部門空間發展策略:指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其部門發展所需涉及空間政策或區位適宜性,綜合評估後,所訂定之發展策略。
七、國土功能分區:指基於保育利用及管理之需要,依土地資源特性,所劃分之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
八、成長管理:指為確保國家永續發展、提升環境品質、促進經濟發展及維護社會公義之目標,考量自然環境容受力,公共設施服務水準與財務成本、使用權利義務及損益公平性之均衡,規範城鄉發展之總量及型態,並訂定未來發展地區之適當區位及時程,以促進國土有效利用之使用管理政策及作法。
【評論主題】62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得採何種方式招標? (A)公開招標 (B)限制性招標 (C)選擇性招標 (D)合理性招標
【評論內容】
採購法#22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一、 以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或依第九款至第十一款公告程序辦理結果,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且以原定招標內容及條件未經重大改變者。
二、 屬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應、藝術品、秘密諮詢,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
三、 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且確有必要者。
四、 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者。
五、 屬原型或首次製造、供應之標的,以研究發展、實驗或開發性質辦理者。
六、 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
七、 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
八、 在集中交易或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
九、 委託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或社會福利服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
十、 辦理設計競賽,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
十一、 因業務需要,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經依所需條件公開徵求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
十二、 購買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受刑人個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監獄工場、慈善機構及庇護工場所提供之非營利產品或勞務。
十三、 委託在專業領域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學術或非營利機構進行科技、技術引進、行政或學術研究發展。
十四、 邀請或委託具專業素養、特質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或提供文化創意服務。
十五、 公營事業為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基於轉售對象、製程或供應源之特性或實際需要,不適宜以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者。
十六、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前項第九款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及第十款之廠商評選辦法與服務費用計算方式與第十一款、第十三款及第十四款之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第九款社會福利服務之廠商評選辦法與服務費用計算方式,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第十三款及第十四款,不適用工程採購。
【評論主題】53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已依開發許可變更為丙種建築用地之土地,下列對於其使用管制及建築開發的敘述,何者正確? (A)可以直接作為市場用地使用 (B)可以直接變更原開發計畫核准之主要公共設
【評論內容】
單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21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報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廢止原開發許可或開發同意:
一、違反核定之土地使用計畫、目的事業或環境影響評估等相關法規,經該管主管機關提出要求處分並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二、興辦事業計畫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或依法失其效力、整地排水計畫之核准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廢止或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准經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廢止或依法失其效力。三、申請人自行申請廢止。屬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委辦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審議許可案件,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廢止原開發許可,並副知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屬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本規則修正生效前免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並達第十一條規定規模之山坡地開發許可案件,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項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51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規定,下列何者用地均應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同建築管理、地政機關訂定其建蔽率及容積率? (A)礦業、窯業、國土保安 (B)養殖、水利、特定目的事業 (C)農牧、林業、生態
【評論內容】
單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9
關鍵字:使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建築管理、地政機關訂定
下列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列規定。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240%。二、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240%。三、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四、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70%。容積率300%。五、窯業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六、交通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120%。七、遊憩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120%。八、殯葬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120%。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180%。經依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核定之工商綜合區土地使用計畫而規劃之特定專用區,區內可建築基地經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者,其建蔽率及容積率依核定計畫管制,不受前項第九款規定之限制。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土地使用計畫,其建蔽率及容積率低於第一項之規定者,依核定計畫管制之。第一項以外使用地之建蔽率及容積率,由下列使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建築管理、地政機關訂定︰一、農牧、林業、生態保護、國土保安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二、養殖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三、鹽業、礦業、水利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四、古蹟保存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文化部。
【評論主題】49 依國土計畫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下列何者非屬基金來源?(A)使用許可案件所收取之影響費 (B)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C)違反國土計畫法罰鍰之一定比率提撥 (D)民間捐贈
【評論內容】
國土綜合開發計畫~#44條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之用途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其基金來源如下:一、使用許可案件所收取之國土保育費。二、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三、自來水事業機構附徵之一定比率費用。四、電力事業機構附徵之一定比率費用。五、違反本法罰鍰之一定比率提撥。六、民間捐贈。七、本基金孳息收入。八、其他收入。前項第二款政府之撥款,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中央主管機關應視國土計畫檢討變更情形逐年編列預算移撥,於本法施行後十年,移撥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五百億元。第三款及第四款來源,自本法施行後第十一年起適用。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其附徵項目、一定比率之計算方式、繳交時間、期限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之用途如下:一、依本法規定辦理之補償所需支出。二、國土之規劃研究、調查及土地利用之監測。三、依第一項第五款來源補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違規查處及支應民眾檢舉獎勵。四、其他國土保育事項。
【評論主題】48 有關國土計畫及區域計畫之法定計畫年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全國國土計畫之計畫年期,以不超過 30 年為原則 (B)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計畫年期,以不超過 20 年為原則 (C)全國區域
【評論內容】
單元:國土綜合開發計畫施行細則
細則#4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定全國國土計畫之計畫年期、基本調查、國土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策略、部門空間發展策略,其內容如下:
一、計畫年期:以不超過二十年為原則。
細則#6
本法第十條所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計畫年期、基本調查、直轄市、縣(市)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計畫、部門空間發展計畫,其內容如下:
一、計畫年期:以不超過二十年為原則。
【評論主題】47 依國土計畫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 2 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 (B)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 4 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
【評論內容】
單元:國土綜合開發計畫 #45條
條文內容
1.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
2.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
【評論主題】46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由實施者擬訂,送由當地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後核定發布實施,並即公告。其公告時間為: (A) 30 日 (B) 20 日 (C) 15 日 (D) 10 日
【評論內容】
單元:都市更新條例
關鍵字
法條
條文內容
次數
8
應辦理之行政程序
條例#32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由實施者擬訂,送由當地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後核定發布實施;其屬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七條第二項或第八條規定劃定或變更之更新地區辦理之都市更新事業,得逕送中央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後核定發布實施。並即公告三十日及通知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及預告登記請求權人;變更時,亦同。擬訂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期間,應舉辦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訂或變更後,送各級主管機關審議前,應於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公開展覽三十日,並舉辦公聽會;實施者已取得更新單元內全體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者,公開展覽期間得縮短為十五日。前二項公開展覽、公聽會之日期及地點,應登報周知,並通知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及預告登記請求權人;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各級主管機關提出意見,由各級主管機關予以參考審議。
經各級主管機關審議修正者,免再公開展覽。 依第七條規定劃定或變更之都市更新地區或採整建、維護方式辦理之更新單元,實施者已取得更新單元內全體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同意者,於擬訂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時,得免舉辦公開展覽及公聽會,不受前三項規定之限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訂或變更後,與事業概要內容不同者,免再辦理事業概要之變更。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種更新地區之劃定程序,得逕由各級主管機關劃定公告實施之,免送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A)建築物窳陋且非防火構造或鄰棟間隔不足,有妨害公共安全之虞 (B)涉及都市計畫之擬定或變更 (C)
【評論內容】
都市更新條例
條例#32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由實施者擬訂,送由當地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後核定發布實施;其屬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七條第二項或第八條規定劃定或變更之更新地區辦理之都市更新事業,得逕送中央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後核定發布實施。並即公告三十日及通知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及預告登記請求權人;變更時,亦同。擬訂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期間,應舉辦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訂或變更後,送各級主管機關審議前,應於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公開展覽三十日,並舉辦公聽會;實施者已取得更新單元內全體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者,公開展覽期間得縮短為十五日。前二項公開展覽、公聽會之日期及地點,應登報周知,並通知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及預告登記請求權人;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各級主管機關提出意見,由各級主管機關予以參考審議。
經各級主管機關審議修正者,免再公開展覽。 依第七條規定劃定或變更之都市更新地區或採整建、維護方式辦理之更新單元,實施者已取得更新單元內全體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同意者,於擬訂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時,得免舉辦公開展覽及公聽會,不受前三項規定之限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訂或變更後,與事業概要內容不同者,免再辦理事業概要之變更。
【評論主題】42 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規定,接受基地移入之容積,應按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之何種比值計算? (A)法定容積 (B)當期公告土地現值 (C)土地巿價 (D) 1:1
【評論內容】
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規定#9
關鍵字
法條
條文內容
次數
1
接受基地移入之容積,應按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之何種比值計算?
#9
接受基地移入送出基地之容積,應按申請容積移轉當期各該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公告土地現值之比值計算,其計算公式如下:
接受基地移入之容積=送出基地之土地面積x(申請容積移轉當期送出基地之公告土地現值/申請容積移轉當期接受基地之公告土地現值)x接受基地之容積率
【評論主題】40 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面臨永久性空地或其他都市計畫指定地區範圍內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至多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 多少? (A)
【評論內容】
關鍵字~
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面臨永久性空地
依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8
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面臨永久性空地或其他都市計畫指定地區範圍內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
歷屆考題年份/題號:100/46+110/40
【評論主題】38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新建建築物,何者得免設置無障礙樓梯?(A) 3 層鄉公所 (B) 3 層獨棟建築物,自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住宅單位且第 2 層以上僅供住宅使用 (C) 3 層銀行 (D
【評論內容】
關鍵字~無需設置無障礙設施?
技則#167
為便利行動不便者進出及使用建築物,新建或增建建築物,應依本章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獨棟或連棟建築物,該棟自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住宅單位且第二層以上僅供住宅使用。二、供住宅使用之公寓大廈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三、除公共建築物外,建築基地面積未達一百五十平方公尺或每棟每層樓地板面積均未達一百平方公尺。前項各款之建築物地面層,仍應設置無障礙通路。前二項建築物因建築基地地形、垂直增建、構造或使用用途特殊,設置無障礙設施確有困難,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核准者,得不適用本章一部或全部之規定。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重點整理
設置無障礙設施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 除公共建築物外,建築基地面積未達150平方公尺或每棟每層樓地板面積均未達100平方公尺。
2. 獨棟或連棟建築物,該棟自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住宅單位且第二層以上僅供住宅使用,可以不設置無障礙設施,但在地面層仍需設置無障礙通路。
3. 供住宅使用之公寓大廈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
4. 供住宅使用之公寓大樓在地面層應設置無障礙通路。
歷屆考題年份/題號:107-43+106-72+105-71+110-38
等4題
【評論主題】7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為便利行動不便者進出及使用建築物,新建或增建建築物,應依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獨棟或連棟建築物,該棟自地面層至最上層非屬同一住宅單位且第
【評論內容】
無障礙建築物之規定
1.★★★★★★★★:
(1...
【評論主題】12 無障礙坡道之坡度,當高低差為 30 公分時,坡度至多不得大於下列何者?(A) 1/12 (B) 1/10 (C) 1/8 (D) 1/6
【評論內容】
技#39及技#60【坡度之相關規定】
1....
【評論主題】11 建築物室內寬度小於 150 公分之走廊,通路走廊盡頭或距盡頭 350 公分以內,應設置直徑至少幾公分以上之迴轉空間? (A) 90 (B) 120 (C) 150 (D) 180
【評論內容】
技#167~170
★★★★★★:★★≧120★★【1...
【評論主題】9 有關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利用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 (B)不得妨礙建築物之正常使用 (C)不得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D)不得排除他人干涉
【評論內容】A答條例#4【區分所有權人之權利】★★☆【...
【評論主題】8 無障礙昇降設備之昇降機廂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昇降機門的淨寬度不得小於 90 公分,機廂之深度不得小於 135 公分 (B)集合住宅之昇降機門的淨寬度不得小於 80 公分,機廂之深度不得小
【評論內容】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無障礙昇降機設計規範:...
【評論主題】6 有關巨額採購金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工程採購,為新臺幣 2 億元以上 ②工程採購,為新臺幣 1 億元以上 ③勞務採購,為新臺幣 2000 萬元以上 ④勞務採購,為新臺幣 5000 萬元以上 (
【評論內容】採購法#12、#13 【採購金額之認定】★☆☆...
【評論主題】2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有關「道路」、 「私設通路」及「類似通路」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面前道路寬度得包含人行道及沿道路邊綠帶 (B)私設通路與道路之交叉口,免截角 (C)道路包含私設通路及
【評論內容】技則#36【不得視為道路】私設通路【108 ...
【評論主題】1 下列何種建築物或構造不得突出於建築線之外?(A)紀念性建築物 (B)公益性建築物 (C)短期內有需要且無礙交通之建築物 (D)建築物雨遮
【評論內容】技則#9【建築物可突出之例外規定】1.紀...
【評論主題】9 有關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利用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 (B)不得妨礙建築物之正常使用 (C)不得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D)不得排除他人干涉
【評論內容】A答條例#4【區分所有權人之權利】★★☆【...
【評論主題】8 無障礙昇降設備之昇降機廂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昇降機門的淨寬度不得小於 90 公分,機廂之深度不得小於 135 公分 (B)集合住宅之昇降機門的淨寬度不得小於 80 公分,機廂之深度不得小
【評論內容】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無障礙昇降機設計規範:...
【評論主題】6 有關巨額採購金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工程採購,為新臺幣 2 億元以上 ②工程採購,為新臺幣 1 億元以上 ③勞務採購,為新臺幣 2000 萬元以上 ④勞務採購,為新臺幣 5000 萬元以上 (
【評論內容】
採購法#12、#13 【採購金額之認定】★☆☆巨額金額>查核金額>公告金額
(1)公告金額:工程、財務、勞務等採購,均為新台幣100萬元。
(2)查核金額:工程採購(5000萬)、財務採購(5000萬)、勞務採購(1000萬)。
(3)巨額金額:工程採購(2億)、財務採購(1億)、勞務採購(2000萬)。
【評論主題】2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有關「道路」、 「私設通路」及「類似通路」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面前道路寬度得包含人行道及沿道路邊綠帶 (B)私設通路與道路之交叉口,免截角 (C)道路包含私設通路及
【評論內容】技則#36【不得視為道路】私設通路【108 ...
【評論主題】1 下列何種建築物或構造不得突出於建築線之外?(A)紀念性建築物 (B)公益性建築物 (C)短期內有需要且無礙交通之建築物 (D)建築物雨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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