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已依開發許可變更為丙種建築用地之土地,下列對於其使用管制及建築開發的敘述,何者正確?
(A)可以直接作為市場用地使用
(B)可以直接變更原開發計畫核准之主要公共設施、公用設備或必要性服務設施
(C)違反原核定之土地使用計畫,經該管主管機關提出要求處分並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時,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應報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廢止原開發許可
(D)由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負責管制其使用並應隨時檢查是否有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chgnye】評論

單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21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報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廢止原開發許可或開發同意:一、違反核定之土地使用計畫、目的事業或環境影響評估等相關法規,經該管主管機關提出要求處分並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二、興辦事業計畫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或依法失其效力、整地排水計畫之核准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廢止或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准經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廢止或依法失其效力。三、申請人自行申請廢止。屬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委辦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審議許可案件,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廢止原開發許可,並副知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屬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本規則修正生效前免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並達第十一條規定規模之山坡地開發許可案件,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