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6 政府採購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者,得標廠商得於使用同等品前,依契約規定向機關提出相關資料供審查。下列何者不屬於前述資料?
(A)廠牌
(B)價格
(C)功能
(D)出廠證明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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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條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所稱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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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5 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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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 25 條 1 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所稱同等品,指經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2 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並規定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者,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3 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未規定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者,得標廠商得於使用同等品前,依契約規定向機關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