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sine14】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3.下列何者為個別產品與服務、交易或支付管道之風險因子?(A)匿名交易 (B)與現金之關聯程度(C)收到款項來自於有關係之第三者 (D)是否為高金額之金錢或價值移轉業務

【評論內容】

銀行評估洗錢及資恐風險及訂定相關防制計畫指引

三、銀行應採取合宜措施以識別、評估其洗錢及資恐風險,並依據所辨識之風險訂定具體的風險評估項目,以進一步管控、降低或預防該風險。具體的風險評估項目應至少包括地域、客戶、產品及服務、交易或支付管道等面向,並應進一步分析各風險項目,以訂定細部的風險因素。

(三)產品及服務、交易或支付管道風險:

   3、 個別產品與服務、交易或支付管道之風險因素舉例如下:

         (1) 與現金之關聯程度。

         (2) 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之管道,包括是否為面對面交易及是否為電子銀行等新型態支付工具等。

         (3) 是否為高金額之金錢或價值移轉業務。

         (4) 匿名交易。

         (5) 收到款項來自於未知或無關係之第三者。

【評論主題】65.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下列哪幾項為確認客戶身分的時機?(A)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 (B)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之臨時性交易(C)辦理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之跨境匯款 (D)二筆交易顯有關聯之臨時性

【評論內容】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 3 條 金融機構確認客戶身分措施,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二、金融機構於下列情形時,應確認客戶身分:

【評論主題】517 違反會員自律公約之處分,以下何者為非?(A)處以違約金 (B)停止其應享有之部分或全部權益(C)責令會員對其所屬人員為適當之處分 (D)終止會員營業執照

【評論內容】第十二條本公會會員違反本公約,經紀律委員會依第十三條之規定提報 理事會決議,通知改善、予以警告或責令會員對其負責人或 受僱人、業務自為適當之自律處置,並得視情節輕重為下列 部分或全部之處分,及函報目的.....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83 下列何者不是期貨契約標準化要求一致之因素?(A)品質 (B)數量 (C)價格 (D)交割地點

【評論內容】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01 學生申請信用卡有什麼限制? (A)正卡申請人應年滿 20 歲,附卡申請人應年滿 15 歲(B)以 3 家發卡機構為限 (C)每家總額度最高新台幣 2 萬元 (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

1.金管會已經規定信用卡正卡持卡人年齡須年滿二十歲,附卡持卡人年齡須年滿十五歲。2.對於二十歲以上的學生申請人,發卡機構應將發卡情形通知持卡人的父母,請他們特別注意持卡人的使用情形。發卡機構對於全職學生核發的卡片以三家發卡機構為限,且每家發卡機構所核給的總額度不得超過新台幣二萬元。3.申請書填寫未表明學生身分者,如經由其他管道或接獲家長反映其子女為具有學生身分的正卡持卡人,且有超出清償能力刷卡情形時,應立即配合處理並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其學生身分,以利其他發卡機構對學生申請信用卡之管理。4.發卡機構禁止對學生族群促銷或推介信用卡。金管會亦要求各金融機構除現金儲值卡外,不得核發將金融功能(含金融卡、信用卡、現金卡等)附加於學生身分功能卡片上。

【評論主題】517 違反會員自律公約之處分,以下何者為非?(A)處以違約金 (B)停止其應享有之部分或全部權益(C)責令會員對其所屬人員為適當之處分 (D)終止會員營業執照

【評論內容】

第十二條

本公會會員違反本公約,經紀律委員會依第十三條之規定提報 理事會決議,通知改善、予以警告或責令會員對其負責人或 受僱人、業務自為適當之自律處置,並得視情節輕重為下列 部分或全部之處分,及函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一、處以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之違約金;並得 按次連續各處以每次提高一倍金額之違約金,至補正改 善或配合辦理為止。

二、停止會員應享有之部分或全部權益。

三、陳報主管機關為適當之處分。

【評論主題】183 下列何者不是期貨契約標準化要求一致之因素?(A)品質 (B)數量 (C)價格 (D)交割地點

【評論內容】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準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

【評論主題】101 學生申請信用卡有什麼限制? (A)正卡申請人應年滿 20 歲,附卡申請人應年滿 15 歲(B)以 3 家發卡機構為限 (C)每家總額度最高新台幣 2 萬元 (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

1.金管會已經規定信用卡正卡持卡人年齡須年滿二十歲,附卡持卡人年齡須年滿十五歲。2.對於二十歲以上的學生申請人,發卡機構應將發卡情形通知持卡人的父母,請他們特別注意持卡人的使用情形。發卡機構對於全職學生核發的卡片以三家發卡機構為限,且每家發卡機構所核給的總額度不得超過新台幣二萬元。3.申請書填寫未表明學生身分者,如經由其他管道或接獲家長反映其子女為具有學生身分的正卡持卡人,且有超出清償能力刷卡情形時,應立即配合處理並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其學生身分,以利其他發卡機構對學生申請信用卡之管理。4.發卡機構禁止對學生族群促銷或推介信用卡。金管會亦要求各金融機構除現金儲值卡外,不得核發將金融功能(含金融卡、信用卡、現金卡等)附加於學生身分功能卡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