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bc1021】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7.依「銀行同業間加速解付國外匯入款作業要點」規定,「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與「匯入匯款通知書」之內容,係由下列何者負責核對?(A)解款銀行 (B)設帳銀行 (C)匯入匯款之通知銀行

【評論內容】「匯入匯款通知書」受益人簽章聯須經設帳行背書;另「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設帳銀行應負責核對其與「匯入匯款通知書」記載之收款人帳號、戶名相符。

【評論主題】17.依「銀行同業間加速解付國外匯入款作業要點」規定,「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與「匯入匯款通知書」之內容,係由下列何者負責核對?(A)解款銀行 (B)設帳銀行 (C)匯入匯款之通知銀行

【評論內容】「匯入匯款通知書」受益人簽章聯須經設帳行背書;另「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設帳銀行應負責核對其與「匯入匯款通知書」記載之收款人帳號、戶名相符。

【評論主題】78.指定銀行辦理國內廠商出口押匯結售為新台幣者,是否應掣發單證,並列報交易日報送外匯局?(A)無需掣發單證,亦無需列報交易日報 (B)需掣發出口結匯證實書,並列報交易日報(C)需掣發水單,並列報交易

【評論內容】出口結匯、託收及應收帳款收買業務:1.憑辦文件:應憑國內顧客提供之交易單據辦理。2.掣發單證:出口所得外匯結售為新臺幣者,應掣發出口結匯證實書;其未結售為新臺幣者,應掣發其他交易憑證。上述單證得以電子文件製作。3.列報文件:應於承作之次營業日,依下列規定向本行外匯局檢送交易日報:(1)以書面檢送交易日報者,應附送臨櫃外匯交易所掣發之單證及網際網路外匯交易所製作之外匯交易清單與相關媒體資料。(2)以媒體檢送交易日報者,應附送該外匯業務所製作之媒體資料

【評論主題】49.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銀行業與顧客之外匯交易買賣匯率,由各銀行業自行訂定。每筆交易金額在一萬美元以下涉及新臺幣之匯率,應於每營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以前,在營業場

【評論內容】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指定銀行以國內自設外匯作業中心處理相關外匯後勤作業時,應於開辦後一週  內檢附相關作業要點及作業流程向本行報備;以其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依「銀行同業間加速解付國外匯入款作業要點」規定,「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與「匯入匯款通知書」之內容,係由下列何者負責核對?(A)解款銀行 (B)設帳銀行 (C)匯入匯款之通知銀行

【評論內容】「匯入匯款通知書」受益人簽章聯須經設帳行背書;另「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設帳銀行應負責核對其與「匯入匯款通知書」記載之收款人帳號、戶名相符。

【評論主題】17.依「銀行同業間加速解付國外匯入款作業要點」規定,「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與「匯入匯款通知書」之內容,係由下列何者負責核對?(A)解款銀行 (B)設帳銀行 (C)匯入匯款之通知銀行

【評論內容】「匯入匯款通知書」受益人簽章聯須經設帳行背書;另「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設帳銀行應負責核對其與「匯入匯款通知書」記載之收款人帳號、戶名相符。

【評論主題】17.依「銀行同業間加速解付國外匯入款作業要點」規定,「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與「匯入匯款通知書」之內容,係由下列何者負責核對?(A)解款銀行 (B)設帳銀行 (C)匯入匯款之通知銀行

【評論內容】「匯入匯款通知書」受益人簽章聯須經設帳行背書;另「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設帳銀行應負責核對其與「匯入匯款通知書」記載之收款人帳號、戶名相符。

【評論主題】78.指定銀行辦理國內廠商出口押匯結售為新台幣者,是否應掣發單證,並列報交易日報送外匯局?(A)無需掣發單證,亦無需列報交易日報 (B)需掣發出口結匯證實書,並列報交易日報(C)需掣發水單,並列報交易

【評論內容】出口結匯、託收及應收帳款收買業務:1.憑辦文件:應憑國內顧客提供之交易單據辦理。2.掣發單證:出口所得外匯結售為新臺幣者,應掣發出口結匯證實書;其未結售為新臺幣者,應掣發其他交易憑證。上述單證得以電子文件製作。3.列報文件:應於承作之次營業日,依下列規定向本行外匯局檢送交易日報:(1)以書面檢送交易日報者,應附送臨櫃外匯交易所掣發之單證及網際網路外匯交易所製作之外匯交易清單與相關媒體資料。(2)以媒體檢送交易日報者,應附送該外匯業務所製作之媒體資料

【評論主題】17.依「銀行同業間加速解付國外匯入款作業要點」規定,「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與「匯入匯款通知書」之內容,係由下列何者負責核對?(A)解款銀行 (B)設帳銀行 (C)匯入匯款之通知銀行

【評論內容】「匯入匯款通知書」受益人簽章聯須經設帳行背書;另「跨行通匯申請書」內收款人帳號、中文戶名,設帳銀行應負責核對其與「匯入匯款通知書」記載之收款人帳號、戶名相符。

【評論主題】49.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銀行業與顧客之外匯交易買賣匯率,由各銀行業自行訂定。每筆交易金額在一萬美元以下涉及新臺幣之匯率,應於每營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以前,在營業場

【評論內容】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指定銀行以國內自設外匯作業中心處理相關外匯後勤作業時,應於開辦後一週  內檢附相關作業要點及作業流程向本行報備;以其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0.有關 URC522 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光票託收一律不接受部分付款 (B)跟單託收需託收指示書授權始可部分付款(C)縱得接受部分付款,但單據僅於收妥全部款項後,始得交付付款人(D)就光票託

【評論內容】光票托收可以接受分期付款,前提是分批的金額和條件是付款當地的現行法律所允許。只有在全部貨款已收妥的情況下,才能將金融單據交付給付款

【評論主題】46.依 UCP600 規定,得辦理信用狀款項讓與之前提為何?(A)信用狀須可轉讓 (B)信用狀須可撤銷(C)信用狀須經保兌 (D)信用狀無須特別敘明即得依準據法為款項之讓與

【評論內容】

 UCP600第39條規定:「信用狀未表示可轉讓之事實,應無礙於受益人依準據法之規定,將其於信用狀下可得或將得款項讓與之權。

【評論主題】30.有關 URC522 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光票託收一律不接受部分付款 (B)跟單託收需託收指示書授權始可部分付款(C)縱得接受部分付款,但單據僅於收妥全部款項後,始得交付付款人(D)就光票託

【評論內容】光票托收可以接受分期付款,前提是分批的金額和條件是付款當地的現行法律所允許。只有在全部貨款已收妥的情況下,才能將金融單據交付給付款

【評論主題】22.以出具保結書方式,押匯之瑕疵單據,與未出具保結書方式押匯之瑕疵單據,開狀銀行在辦理二者拒付之作業程序時,下列何者為正確?(A) 前者可以拒付,後者不可以拒付(B) 前者不可以拒付,後者可以拒付(

【評論內容】開狀銀行決定受益人之提示係屬不符合時,該等銀行得拒絕兌付或讓購;因此,開狀銀行係依據提示是否符合(即單據是否有瑕疵)來決定是否兌付;至於受益人對押匯銀行所出具保結書,無法拘束開狀銀行,開狀銀行亦與該保結書無關。

【評論主題】21.有關信用狀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延期付款信用狀係依信用狀規定承擔延期付款承諾並於到期日為付款(B)延期付款信用狀性質與一般信用狀無異,受益人提示符合信用狀條款之單據,開狀行立即付款(C)延

【評論內容】延期付款信用狀 (Deferred Payment L/C)係指出口商於貨物裝船後,準備信用狀上所規定的貨運單據向.....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8.有關銀行受理客戶辦理擔保提貨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即期信用狀案件應依授信批覆條件徵提擔保品 (B)遠期信用狀案件應收回銀行墊款及利息(如有者)(C)辦理擔保提貨後,到單時申請人仍得要求向押

【評論內容】(A) 即遠期信用狀案件應依授信批覆條件徵提擔保品 (B) 遠即期信用狀案件應收回銀行墊款及利息(如有者)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3.信用狀的有效期限為 20XX 年 05 月 30 日(星期三),所要求之正本提單顯示 on board date 為 20XX 年 05 月 15 日,而信用狀對最遲裝船日及提示期間並未規定,則

【評論內容】進口押匯信用狀或修改書中未規定最後裝船日者,不得接受遲於裝運日「二十一曆日」後始向銀行提示或超過信用狀有效期限之押匯單據

【評論主題】48.依 UCP600 規定,除信用狀另有規定外,保險單據須與信用狀同一貨幣表示,且保險最低投保金額視情形為貨物之CIF 或 CIP 價值加計多少百分比?(A) 百分之五(B) 百分之十(C) 百分之

【評論內容】

信用狀統一慣例

第三十七條

  a  除信用狀另有規定外,保險單據須以與信用狀同一貨幣表示。

  b  除信用狀另有規定外,保險單據所須顯示之保險最低金額為貨物之

       CIF(成本、保險費及運費〔標名目的港名稱〕)或 CIP(運費、

      運送費及保險費付至......價〔名目的地點名稱〕)價值加計百分

      之十。但如銀行對貨物之CIF 或CIP 價傎無從由單據之表面認定時

      ,銀行將就信用狀下所要求辦理付款、承兌或讓購之金額或商業發

      票之金額,以較高者認定為最低保額。

【評論主題】61.為加強前端洗錢防制之重要性,洗錢防制法對於建立透明化金流軌跡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全面踐履客戶審查義務(B)全面踐履交易紀錄保存義務(C)落實法令遵循與法務分離,兩者不得兼任(D)增訂

【評論內容】第   32    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設立一隸屬於總經理之法令遵循單位,負責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並指派高階主管一人擔任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綜理法令遵循事務,至少每半年向董(理)事會及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報告。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之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除兼任法務單位主管外,不得兼任內部其他職務。但主管機關對信用合作社及票券金融公司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4.下列何者並非洗錢防制法規範之內容?(A)洗錢行為之定義及處罰(B)金融機構、指定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之範圍及防制義務(C)辦理洗錢防制得設立基金(D)金融機構相互間得基於洗錢防制目的,分享交換因洗錢

【評論內容】洗錢防制法第 17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申報疑似犯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罪之交易或犯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罪嫌疑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不具公務員身分之人洩漏或交付關於申報疑似犯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罪之交易或犯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罪嫌疑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基於防制洗錢目的而為之資訊交流或共享,其範圍、程序、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