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公共行政應該受到高度的公眾監督,因此透過立法方式,規定某些資訊內容可以公開,此一立法方式稱為:
(A)日出條款
(B)落日條款
(C)權利法案
(D)陽光法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7821
統計:A(180),B(97),C(73),D(3909),E(0)

用户評論

wolf08120852】評論

陽光法案(sunshine law),又稱「信息自由法」、「資訊公開」或「資訊自由」(freedomof information),是應用於促使政府機關的資訊向民眾公開的一個通稱,其基本假定是「在一個民主社會,人民有權利知道有關公共政策方面的決定究竟是如何達成的。陽光法案的基本出發點是「人民有知的權利」,但卻有人批評此舉可能妨礙了決策官員以祕密方式處理政務的作法。目前一般人所理解的陽光法案,具有較為廣泛的意義,包括制定諸如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遊說法、利益衝突迴避法、資訊自由法、行政程序法等,目的在防止或減少政府機關及人員(包括民意機關代表)違法、濫權、自肥等行為的發生。 日出條款,指的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