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關於契約解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契約當事人得自行約定契約解除之事由
(B)契約 解除時,當事人雙方負回復原狀之義務
(C)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 之
(D)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原則上他方當事人得逕行解除其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3333
統計:A(4),B(8),C(5),D(42),E(0)

用户評論

融哲劉】評論

求解@@

兔寶】評論

民法§254: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255 :依契約之性質或當事人之意思表示,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之目的,而契約當事人之一方不按照時     期給付,他方當事人得不為前條之催告,解除其契約。§258: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有數人者,前項意思表示,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為之。    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259: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