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甲男乙女婚後育有 ABC 三子,A 子收養 a 女,B 子育有 b、c 兩子,C 子育有 d 女。今甲男 意外死亡,留下一千五百萬元存款及三百萬元的房貸債務。ABC 三子知悉後均依法拋棄繼 承。請問:關於甲男遺產之繼承分配,下列何者正確?
(A)繼承人為 abcd,共四人
(B)乙應 分配 600 萬元
(C)a、d 兩子各分配 150 萬元
(D)b 女應分配 24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03965
統計:A(28),B(64),C(33),D(69),E(0)

用户評論

偉大茄子神】評論

1500萬-300萬債務=1200萬 1200萬/5人(乙+a+b+c+d)=240萬

fatestaynight】評論

感謝3f回應,已解答疑惑

鑽石機制太功利,阿失初衷】評論

2F: abcd也算第1138條第1款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孫輩),只是因為之前有ABC子輩的存在,而不能繼承,ABC皆拋棄後,abcd就是本於他們直卑身分繼承(本位繼承說)而非代位ABC地位繼承,所以繼承人為乙abcd5人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