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甲已離婚,育有乙、丙、丁三子。乙育有戊、己二子,丙育有庚子,丁育有辛女。乙死亡之數年後,甲死亡,丁拋棄繼承。甲之遺產繼承人為:
(A)丙
(B)丙、戊、己、辛
(C)戊、己、庚、辛
(D)丙、戊、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3694
統計:A(51),B(88),C(30),D(462),E(0)

用户評論

【用戶】Bcaa0219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1140條指出,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惟「喪失繼承權」不包括拋棄繼承。

【用戶】金名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