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怡如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拒絕兒童及少年出入危害身心健康的場所。若沒有加以禁止,父母處罰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店家負責人處罰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並公告其姓名 。
【用戶】洪洪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9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