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關於刑事程序第三審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或事實認定重大違誤為理由,不 得為之
(B)上訴書狀應敘述上訴之理由;其未敘述者,得於提起上訴後 20 日內補 提理由書於原審法院;未補提者,毋庸命其補提
(C)第三審法院之判決,應經言詞辯論為之。但法院認為不必要者,得不經 言詞辯論為之
(D)第三審法院認為上訴不合法或無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114,B:227,C:84,D:79,E:0
難度: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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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破天】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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