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期限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者,依法應處多少罰鍰?
(A)短匿稅額 1 倍以下
(B)短匿稅額 2 倍以下
(C)短匿稅額 3 倍以下
(D)土地課稅地價 2%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7387
統計:A(42),B(118),C(172),D(2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地價稅、稅率、計算、房屋稅

用户評論

Annie Chen】評論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15條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三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未於期限內申報者,依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辦理。 土地稅法第54條(罰鍰)納稅義務人藉變更、隱匿地目等則或於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或田賦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未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逃稅或減輕稅賦者,除追補應納部分外,處短匿稅額或賦額三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