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豪】評論
良善價值所為之違法行為-公民不服從政治理由之激烈、暴力、非法手段-公民暴力
【香牛牛】評論
公民不服從(也稱公民抗命、政治不服從;英語:Civilndisobedience),為在憲政體制下處於少數地位的公民表達異議的一種方式,是一種反對權的政治權利。公民的「反對權」就是指「公民不服從」,雖可能涉及違法的行為,卻是出於對「社會良知及正義」等公共利益的重視而不得已所採用的一種手段,是少數人出於對法律的尊重和表現的一種喚起多數人認同的非常手段。 馬丁·路德·金認為「任何違反法律但卻是因為良心告訴他法律是不公正的,爲了喚起社會對法律的不公正而在獄中接受懲罰的人,都是在表示對法律的最高尊重。」基於公民的道德、良知所從事的「公民不服從」,這是不同於一般的「暴民反抗」及「暴動」。「公民不服從」參與者的訴求,是否符合「社會良知及正義」的公共利益是須要訴諸社會多數人的認同所進行的一種抗爭行為。
【流川瘋】評論
一、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