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att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0條第3項規定股票在公示催告程序中者,其股息、紅利、配股等從屬權利,公司應俟接獲法院除權判決書後,再行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