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現金股利所發給之支票自發票日起算,時效多久未行使而消滅,股東必須至公司更改支票發票日期始得兌現?
(A)三年
(B)二年
(C)一年
(D)六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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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Michelle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