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依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發展遲緩兒童進入學前教育場所之轉銜,應依規定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場所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需於何時將轉銜服務資料移送安置場所?
(A)安置確定後一個月內
(B)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
(C)轉介前一個月
(D)轉介前二星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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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應依前條規定於 轉介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場所及相 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 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將轉銜服務資 料移送安置場所。https://www.google.com/url?sa=t&source=web&rct=j&opi=89978449&url=https://edu.law.moe.gov.tw/Download.ashx%3FFileID%3D2436%23:~:text%3D%25E5%2590%2584%25E7%2599%25BC%25E5%25B1%2595%25E9%2581%25B2%25E7%25B7%25A9%25E5%2585%2592%25E7%25AB%25A5%25E9%2580%259A%25E5%25A0%25B1,%25E8%25B3%2587%2520%25E6%2596%2599%25E7%25A7%25BB%25E9%2580%2581%25E5%25AE%2589%25E7%25BD%25AE%25E5%25A0%25B4%25E6%2589%2580%25E3%2580%2582&ved=2ahUKEwjw9ImGp_CAAxWH6mEKHR9KA4cQFnoECAwQBg&usg=AOvVaw1gfrqq9CC4redpVVnjje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