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公寓大廈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下列相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修繕、管理、維護
(B)修繕、管理、維護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
(C)由區分所有權人為修繕、管理、維護
(D)修繕、管理、維護費用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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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巧克力】評論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0條第2項規定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故答案(C)有誤應更正為 (C) 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修繕、管理、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