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mhui】評論
戶籍法第26條戶籍登記之申★,...
【白】評論
戶籍法 第 26 條戶籍登記之申★,...
【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戶籍登記原則§26 → 戶籍地為之例外情形: 主管機關公告:身分證、戶口名簿、中英文戶籍謄本、證明書、教育程度 → 任一戶政事務所 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在、曾有戶籍+國內外結婚、離婚→ 任一戶政事務所 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在、曾有戶籍+國內外結婚、離婚+驗證函轉→原戶籍地 雙方無戶籍+國內結婚、離婚→ 任一戶政事務所 雙方無戶籍+國外結婚、離婚+驗證函轉→驗證函轉:中央政府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驗證:任 一戶政事務所 ∆初涉戶籍登記:現住地戶政事務所 ∆遷出登記:遷入地戶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