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文正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院組織法 第 4 條 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一、國家發展委員會。二、大陸委員會。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四、海洋委員會。五、僑務委員會。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八、客家委員會。 第 9 條 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一、中央選舉委員會。二、公平交易委員會。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用戶】JF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中央二級機關 12部: 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科技部 8會: 僑務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農業委員會 3獨立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 2署(名義上為行政院附屬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3委員會(名義上為行政院附屬機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2總處(名義上為行政院附屬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2其他機關: 中央銀行、國立故宮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