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ce Rolls】評論
平權條例及土地稅法規定:擬制空地雖建築使用,期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站基地申報地價10%.....
【Xuan Li-Wu】評論
理由:1.平均地權條例為特別法,優於土地法2.該段"文字"取自平權條例法條內容
【王貞節】評論
平均地權條例第三條第7項、空地:指已完成道路、排水及電力設施,於有自來水地區並已完成自 來水系統,而仍未依法建築使用;或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 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十,且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 應予增建、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及公有非公用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