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聖評】評論
刑法第 137 條 (妨害考試罪)對於依考試法舉行之考試,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其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踢公杯啊!!!!】評論
to:4F改成這樣就違反...比例原則了
【丫超】評論
國家公務員考試=妨害考試罪(刑法)一般學校入學考=依相規定只有公務員考會觸犯刑事責任
【toshi】評論
擅自塗改國民身分證上的資料,在法律上應負何種責任?(A) 行政責任 (B) 民事責任 (C) 刑事責任 (D) 法無明文規定 公民-94 年 - ☆☆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 委任升等 )☆☆#4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