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ter Chu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感謝,重點“撲殺之動物及銷燬之物品,除其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本條例或其他法令之規定者不予補償外,該管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組織評價委員會,評定其價格,並依標準發給補償費補償費,由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負擔。”
【用戶】ejru65m4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及時強制一般是向執行機關請求補償 機關為否準決定 對該決定不滿者 因為通常非基於行政處分 所以可以不用訴願直接行政訴訟依題意應該是像執行機關要求補償但因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已經有規定在直轄市 縣(市)政府 由各該政府負擔補償 特別法優先普通法適用 既然專法都說了 就不用去想執行機關是誰我覺得考太細了 不過他選項有放水如果出一個向防疫局請求補償 就有點難過頭因為無違法之類的事由 所以有賠償選項的直接劃掉然後他不是對補償決定不滿 所以不是向行政法院請求一般給付訴訟我的話應該會刪到剩b c 不知道專法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