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ter Chu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假設有某國立大學學生甲因考試作弊,為學校處以退學處分;學生乙因故意毀損圖書館內公用電腦,遭學校禁止其進入圖書館 1 個月;學生丙因未經許可在校園張貼社團活動宣傳海報,為學校處以申誡一次。甲、乙、丙三人

【評論內容】

【調查局特考行政法命題解析與趨勢(三)】專欄 31

撰文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林葉老師

三、甲報考調查人員特種考試,考選部以其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為由,函覆甲不得應考。甲不服,提起行政救濟,惟考試舉行在即,甲應循何種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以爭取及時參加此次考試的機會?(25分)【101調查局-3】

 

【試題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暫時權利保護機制之運用,行政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護機制有停止執行、假扣押、假處分等,其中特別是停止執行和假處分之使用時機,是否可併同提起,對於以往行政訴訟法第299條之解讀為何,現今新行政訴訟法修正後應如何處理,皆是考題重點。本題在這份試卷中,算相對簡單的一題。

【參考擬答】

一、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之類型與說明

關於...

【評論主題】假設有某國立大學學生甲因考試作弊,為學校處以退學處分;學生乙因故意毀損圖書館內公用電腦,遭學校禁止其進入圖書館 1 個月;學生丙因未經許可在校園張貼社團活動宣傳海報,為學校處以申誡一次。甲、乙、丙三人

【評論內容】

【調查局特考行政法命題解析與趨勢(三)】專欄 31

撰文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林葉老師

三、甲報考調查人員特種考試,考選部以其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為由,函覆甲不得應考。甲不服,提起行政救濟,惟考試舉行在即,甲應循何種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以爭取及時參加此次考試的機會?(25分)【101調查局-3】

 

【試題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暫時權利保護機制之運用,行政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護機制有停止執行、假扣押、假處分等,其中特別是停止執行和假處分之使用時機,是否可併同提起,對於以往行政訴訟法第299條之解讀為何,現今新行政訴訟法修正後應如何處理,皆是考題重點。本題在這份試卷中,算相對簡單的一題。

【參考擬答】

一、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之類型與說明

關於...

【評論主題】假設有某國立大學學生甲因考試作弊,為學校處以退學處分;學生乙因故意毀損圖書館內公用電腦,遭學校禁止其進入圖書館 1 個月;學生丙因未經許可在校園張貼社團活動宣傳海報,為學校處以申誡一次。甲、乙、丙三人

【評論內容】

【調查局特考行政法命題解析與趨勢(三)】專欄 31

撰文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林葉老師

三、甲報考調查人員特種考試,考選部以其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為由,函覆甲不得應考。甲不服,提起行政救濟,惟考試舉行在即,甲應循何種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以爭取及時參加此次考試的機會?(25分)【101調查局-3】

 

【試題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暫時權利保護機制之運用,行政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護機制有停止執行、假扣押、假處分等,其中特別是停止執行和假處分之使用時機,是否可併同提起,對於以往行政訴訟法第299條之解讀為何,現今新行政訴訟法修正後應如何處理,皆是考題重點。本題在這份試卷中,算相對簡單的一題。

【參考擬答】

一、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之類型與說明

關於...

【評論主題】假設有某國立大學學生甲因考試作弊,為學校處以退學處分;學生乙因故意毀損圖書館內公用電腦,遭學校禁止其進入圖書館 1 個月;學生丙因未經許可在校園張貼社團活動宣傳海報,為學校處以申誡一次。甲、乙、丙三人

【評論內容】

【調查局特考行政法命題解析與趨勢(三)】專欄 31

撰文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林葉老師

三、甲報考調查人員特種考試,考選部以其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為由,函覆甲不得應考。甲不服,提起行政救濟,惟考試舉行在即,甲應循何種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以爭取及時參加此次考試的機會?(25分)【101調查局-3】

 

【試題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暫時權利保護機制之運用,行政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護機制有停止執行、假扣押、假處分等,其中特別是停止執行和假處分之使用時機,是否可併同提起,對於以往行政訴訟法第299條之解讀為何,現今新行政訴訟法修正後應如何處理,皆是考題重點。本題在這份試卷中,算相對簡單的一題。

【參考擬答】

一、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之類型與說明

關於...

【評論主題】假設有某國立大學學生甲因考試作弊,為學校處以退學處分;學生乙因故意毀損圖書館內公用電腦,遭學校禁止其進入圖書館 1 個月;學生丙因未經許可在校園張貼社團活動宣傳海報,為學校處以申誡一次。甲、乙、丙三人

【評論內容】

【調查局特考行政法命題解析與趨勢(三)】專欄 31

撰文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林葉老師

三、甲報考調查人員特種考試,考選部以其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為由,函覆甲不得應考。甲不服,提起行政救濟,惟考試舉行在即,甲應循何種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以爭取及時參加此次考試的機會?(25分)【101調查局-3】

 

【試題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暫時權利保護機制之運用,行政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護機制有停止執行、假扣押、假處分等,其中特別是停止執行和假處分之使用時機,是否可併同提起,對於以往行政訴訟法第299條之解讀為何,現今新行政訴訟法修正後應如何處理,皆是考題重點。本題在這份試卷中,算相對簡單的一題。

【參考擬答】

一、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之類型與說明

關於...

【評論主題】假設有某國立大學學生甲因考試作弊,為學校處以退學處分;學生乙因故意毀損圖書館內公用電腦,遭學校禁止其進入圖書館 1 個月;學生丙因未經許可在校園張貼社團活動宣傳海報,為學校處以申誡一次。甲、乙、丙三人

【評論內容】

【調查局特考行政法命題解析與趨勢(三)】專欄 31

撰文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林葉老師

三、甲報考調查人員特種考試,考選部以其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為由,函覆甲不得應考。甲不服,提起行政救濟,惟考試舉行在即,甲應循何種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以爭取及時參加此次考試的機會?(25分)【101調查局-3】

 

【試題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暫時權利保護機制之運用,行政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護機制有停止執行、假扣押、假處分等,其中特別是停止執行和假處分之使用時機,是否可併同提起,對於以往行政訴訟法第299條之解讀為何,現今新行政訴訟法修正後應如何處理,皆是考題重點。本題在這份試卷中,算相對簡單的一題。

【參考擬答】

一、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之類型與說明

關於...

【評論主題】依現行公文程式條例,立法院、監察院對總統所使用的公文是:(A)令 (B)呈 (C)咨 (D)函

【評論內容】公文程式條例第 2 條 公文程式之類別如★:...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種契約,以書面為契約之成立要件? (A)保證(B)人事保證(C)買賣(D)和解

【評論內容】有亂碼?下列何種契約,以書面為契約之成立要件?  (A)保證 (B)人事保證 (C)買賣

【評論主題】依現行公文程式條例,立法院、監察院對總統所使用的公文是:(A)令 (B)呈 (C)咨 (D)函

【評論內容】公文程式條例第 2 條 公文程式之類別如★:...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種契約,以書面為契約之成立要件? (A)保證(B)人事保證(C)買賣(D)和解

【評論內容】有亂碼?下列何種契約,以書面為契約之成立要件?  (A)保證 (B)人事保證 (C)買賣

【評論主題】28.社會秩序維護法明定自民國80年6月29日公布日施行。請問:該法自下列何日期起發生效力?(A)民國80年6月29日(B)民國80年6月30日(C)民國80年7月1日(D)民國80年7月2日

【評論內容】

我是這樣記

有寫日期=當天(本法自中華民國XXX年XX月XX日施行。):沒寫日期=3天(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評論主題】24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於 2017 年 6 月 30 日首度宣布對臺軍售案,其依據何項法案?(A)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B)臺灣關係法 (C)美國租借法案 (D)八一七公報

【評論內容】

中美三個聯合公報

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美國政府共同簽署的三個外交公報,包括了《上海公報》、《中美建交公報》和《八一七公報》。這三個公報是中美在冷戰時期開啟對話和關係正常化的重要基礎,其中有關台灣問題的部分在今天的重要性則更為顯現,美國政府一直聲稱其兩岸政策是基於「一個中國政策、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和台灣關係法」制訂的。但其與六項保證一樣屬於政策而非法律,因此不具備法律效力。

【評論主題】24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於 2017 年 6 月 30 日首度宣布對臺軍售案,其依據何項法案?(A)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B)臺灣關係法 (C)美國租借法案 (D)八一七公報

【評論內容】

租借法案(Lend-Lease Program)是美國國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通過的一項法案,目的是在美國不捲入戰爭的同時,為同盟國提供戰爭物資,因租借法案使得美國成為名副其實的「民主兵工廠」。

1939年9月納粹德國入侵波蘭,歐洲戰場正式爆發;歐洲各國重新整軍經武,面臨了軍備青黃不接的艱困時期。雖然美國可以提供世界各國需要的武器,但是因美國中立法限制有很多嚴格的但書(解釋:法律上的專門用語,通常表示特別或除外的意思。在法律條文中,都訂有明確的正面意義,有時正面的意義不盡周全,就訂但書來作補充。因在法律條文的句端冠以但字,故稱為但書。引申為有條件的協約。);一般所知的就有得以現款或貴金屬,不得以貸款方式採購(現購自運...

【評論主題】27.私立大學學生甲於校內張貼政黨宣傳海報,關於甲之權利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若被記二大過,甲與該私立大學間所生之爭議,為民事訴訟事件 (B)甲若被禁止張貼該海報,甲僅得於校內提出申訴 (

【評論內容】

【調查局特考行政法命題解析與趨勢(三)】專欄 31

撰文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林葉老師

三、甲報考調查人員特種考試,考選部以其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為由,函覆甲不得應考。甲不服,提起行政救濟,惟考試舉行在即,甲應循何種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以爭取及時參加此次考試的機會?(25分)【101調查局-3】

 

【試題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暫時權利保護機制之運用,行政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護機制有停止執行、假扣押、假處分等,其中特別是停止執行和假處分之使用時機,是否可併同提起,對於以往行政訴訟法第299條之解讀為何,現今新行政訴訟法修正後應如何處理,皆是考題重點。本題在這份試卷中,算相對簡單的一題。

【參考擬答】

一、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之類型與說明

關於...

【評論主題】0390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之規定,立法院決議向國民大會提出總統彈劾案之決議人數的限制為: (A) 出席立委之三分之二 (B) 全體立委之三分之二 (C) 出席立委之四分之三 (D) 全體立

【評論內容】題目國民大會應修正為司法院大法官。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2/3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評論主題】34 If you are arrested or detained by the police,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tain____ .(A) coroner (B)

【評論內容】corporal KK [ˋkɔrpərəl] DJ [ˋkɔ:pərəl] a. 形容詞 個人的,身體的 肉體的 【古】物質的,私人的 n. 名詞 下士

【評論主題】51 Crosswalks at intersection are often marked with white lines, while some crosswalks have flashing

【評論內容】gangster KK [ˋgæŋstɚ] DJ [ˋgæŋstə] n. 名詞 匪徒,歹徒,匪盜 流氓,(結成團夥的)歹徒,土匪

【評論主題】51 Crosswalks at intersection are often marked with white lines, while some crosswalks have flashing

【評論內容】hooligan KK [ˋhulɪgən] DJ [ˋhu:ligən] n. 名詞 小流氓,阿飛 不良少年

【評論主題】關於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強制執行事務,以下何者不正確?(A)應適用行政訴訟法執行之(B)得囑託普通法院民事執行處代為執行(C)得囑託行政機關代為執行(D)債務人對囑託代為執行之執行名義有異

【評論內容】第 306 條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辦理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務,得囑託(B)民事執行處或(C)行政機關代為執行。 執行程序,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視(A)執行機關為法院或行政機關而分別準用強制執行法或行政執行法之規定。 (D)債務人對第一項囑託代為執行之執行名義有異議者,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定之。

【評論主題】48 下列有關基本工資之敘述,何者錯誤?(A)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B)部分工時勞工因性質特殊,並不能適用基本工資(C)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D)技術生發生職業災

【評論內容】童工基本工資自105年1月1日起修正為20,008元,本局自是日主動調整童工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為20,008元,投保單位不需申報n 因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將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之規定刪除,並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亦即自105年1月1日起,童工基本工資與成年工目前之基本工資同為20,008元,按現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應適用第1級月投保薪資2 0,008元,故自是日起,未滿16歲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及漁會會員除外)月投保薪資不得低於20,008元。n 因此,勞保局將自105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未滿16歲且104年12月份投保薪資低於20,008元之童工被保險人之投保薪...

【評論主題】40 雇主使勞工於假日工作時,下列何者違法?(A)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B)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勞工之特別休假,工資由雇主加倍發給(C)雇主經徵得

【評論內容】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第 41 條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 別休假。假期內之工資應由雇主加倍發給。

【評論主題】關於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強制執行事務,以下何者不正確?(A)應適用行政訴訟法執行之(B)得囑託普通法院民事執行處代為執行(C)得囑託行政機關代為執行(D)債務人對囑託代為執行之執行名義有異

【評論內容】第 306 條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辦理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務,得囑託(B)民事執行處或(C)行政機關代為執行。 執行程序,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視(A)執行機關為法院或行政機關而分別準用強制執行法或行政執行法之規定。 (D)債務人對第一項囑託代為執行之執行名義有異議者,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定之。

【評論主題】48 下列有關基本工資之敘述,何者錯誤?(A)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B)部分工時勞工因性質特殊,並不能適用基本工資(C)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D)技術生發生職業災

【評論內容】童工基本工資自105年1月1日起修正為20,008元,本局自是日主動調整童工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為20,008元,投保單位不需申報n 因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將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之規定刪除,並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亦即自105年1月1日起,童工基本工資與成年工目前之基本工資同為20,008元,按現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應適用第1級月投保薪資2 0,008元,故自是日起,未滿16歲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及漁會會員除外)月投保薪資不得低於20,008元。n 因此,勞保局將自105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未滿16歲且104年12月份投保薪資低於20,008元之童工被保險人之投保薪...

【評論主題】40 雇主使勞工於假日工作時,下列何者違法?(A)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B)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勞工之特別休假,工資由雇主加倍發給(C)雇主經徵得

【評論內容】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第 41 條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 別休假。假期內之工資應由雇主加倍發給。

【評論主題】24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於 2017 年 6 月 30 日首度宣布對臺軍售案,其依據何項法案?(A)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B)臺灣關係法 (C)美國租借法案 (D)八一七公報

【評論內容】

中美三個聯合公報

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美國政府共同簽署的三個外交公報,包括了《上海公報》、《中美建交公報》和《八一七公報》。這三個公報是中美在冷戰時期開啟對話和關係正常化的重要基礎,其中有關台灣問題的部分在今天的重要性則更為顯現,美國政府一直聲稱其兩岸政策是基於「一個中國政策、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和台灣關係法」制訂的。但其與六項保證一樣屬於政策而非法律,因此不具備法律效力。

【評論主題】24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於 2017 年 6 月 30 日首度宣布對臺軍售案,其依據何項法案?(A)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B)臺灣關係法 (C)美國租借法案 (D)八一七公報

【評論內容】

租借法案(Lend-Lease Program)是美國國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通過的一項法案,目的是在美國不捲入戰爭的同時,為同盟國提供戰爭物資,因租借法案使得美國成為名副其實的「民主兵工廠」。

1939年9月納粹德國入侵波蘭,歐洲戰場正式爆發;歐洲各國重新整軍經武,面臨了軍備青黃不接的艱困時期。雖然美國可以提供世界各國需要的武器,但是因美國中立法限制有很多嚴格的但書(解釋:法律上的專門用語,通常表示特別或除外的意思。在法律條文中,都訂有明確的正面意義,有時正面的意義不盡周全,就訂但書來作補充。因在法律條文的句端冠以但字,故稱為但書。引申為有條件的協約。);一般所知的就有得以現款或貴金屬,不得以貸款方式採購(現購自運...

【評論主題】27.私立大學學生甲於校內張貼政黨宣傳海報,關於甲之權利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若被記二大過,甲與該私立大學間所生之爭議,為民事訴訟事件 (B)甲若被禁止張貼該海報,甲僅得於校內提出申訴 (

【評論內容】

【調查局特考行政法命題解析與趨勢(三)】專欄 31

撰文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林葉老師

三、甲報考調查人員特種考試,考選部以其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為由,函覆甲不得應考。甲不服,提起行政救濟,惟考試舉行在即,甲應循何種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以爭取及時參加此次考試的機會?(25分)【101調查局-3】

 

【試題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暫時權利保護機制之運用,行政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護機制有停止執行、假扣押、假處分等,其中特別是停止執行和假處分之使用時機,是否可併同提起,對於以往行政訴訟法第299條之解讀為何,現今新行政訴訟法修正後應如何處理,皆是考題重點。本題在這份試卷中,算相對簡單的一題。

【參考擬答】

一、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之類型與說明

關於...

【評論主題】32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特別休假,設某甲於 A事業單位工作滿 9 年,A 事業單位應給予特別休假幾日?(A) 9 日 (B) 10 日 (C)

【評論內容】第 38 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 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依前二項規定 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 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 勞工依本條主張權利時,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應負舉證責任。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本條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 施行。

【評論主題】935 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由下列何者為之?(A)主管長官行之 (B)專屬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為之(C)高等行政法院為之 (D)公務員保障與培訓委員會為之。

【評論內容】備份 公務員懲戒法 【修正日期】民國104年5月1日 【公布日期】民國104年5月20日 第24條(受懲戒者應送請監察院審查或公懲會審理)   各院、部、會首長,省、直轄市、縣(市)行政首長或其他相當之主管機關首長,認為所屬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者,應由其機關備文敘明事由,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於所屬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於薦任第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得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依前項但書規定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者,應提出移送書,記載被付懲戒人之姓名、職級、違法或失職之事實及證據,連同有關卷證,一併移送,並應按被付懲戒人之人數,檢附移送書之繕本。 因為修法改成:九職等或相當九職等以下公務員:得由「主管長官」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所以覺得 原題目: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由下列何者為之? 改成: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懲戒,由下列何者為之? 選項改成:得由「主管長官」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評論主題】0390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之規定,立法院決議向國民大會提出總統彈劾案之決議人數的限制為: (A) 出席立委之三分之二 (B) 全體立委之三分之二 (C) 出席立委之四分之三 (D) 全體立

【評論內容】題目國民大會應修正為司法院大法官。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2/3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評論主題】34 If you are arrested or detained by the police,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tain____ .(A) coroner (B)

【評論內容】corporal KK [ˋkɔrpərəl] DJ [ˋkɔ:pərəl] a. 形容詞 個人的,身體的 肉體的 【古】物質的,私人的 n. 名詞 下士

【評論主題】34 If you are arrested or detained by the police,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tain____ .(A) coroner (B)

【評論內容】counsel訴訟律師,辯護人

【評論主題】28 One of the girls____ and enslaved more than two years ago has been found and returned to her fami

【評論內容】abduct KK [æbˋdʌkt] DJ [æbˋdʌkt] vt. 可及物動詞 誘拐,【生】使外展,劫持 綁架 綁走

【評論主題】28 One of the girls____ and enslaved more than two years ago has been found and returned to her fami

【評論內容】ransom KK [ˋrænsəm] DJ [ˋrænsəm] vt. 可及物動詞 贖回 【宗】救贖 贖出,向...勒索贖金 得贖金後釋放,贖,擄(人)勒贖 n. 名詞 贖金,贖回 贖身,付贖金救人,贖出 贖 【宗】贖價

【評論主題】28 One of the girls____ and enslaved more than two years ago has been found and returned to her fami

【評論內容】enslave KK [ɪnˋslev] DJ [inˋsleiv] vt. 可及物動詞 使做奴隸 使受制於,徵服 奴役,使處於奴役的狀態 v. 束縛

【評論主題】51 Crosswalks at intersection are often marked with white lines, while some crosswalks have flashing

【評論內容】gangster KK [ˋgæŋstɚ] DJ [ˋgæŋstə] n. 名詞 匪徒,歹徒,匪盜 流氓,(結成團夥的)歹徒,土匪

【評論主題】51 Crosswalks at intersection are often marked with white lines, while some crosswalks have flashing

【評論內容】hooligan KK [ˋhulɪgən] DJ [ˋhu:ligən] n. 名詞 小流氓,阿飛 不良少年

【評論主題】53 An investigation relies on the collection of evidence; both direct and circumstantial, along with

【評論內容】interrogation KK [ɪn͵tɛrəˋgeʃən] DJ [in͵terəˋgeiʃən] n. 名詞 審問 疑問句,訊問,盤問 問號

【評論主題】12.民事調解,原則不得徵收任何費用,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但下列何種費用應由當事人核實支付?(A)手續費 (B)出席費 (C)交通費 (D)勘驗費

【評論內容】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3條(不收費原則)

  調解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

【評論主題】7. 警察法第 2 條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其法律性質為下列何者?(A)組織法 (B)行為法 (C)救濟法 (D)組織法兼有行為法

【評論內容】

  人民自由及權利之限制,依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應以法律定之。得由法律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者,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得據以發布命令,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本旨。

  內政部為中央警察主管機關,依警察法第二條暨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固得依法行使職權發布警察命令。然警察命令內容涉及人民自由權利者,亦應受前開法律保留原則之拘束。警察法第二條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同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警察有依法發布警察命令之職權,僅具組織法之劃定職權與管轄事務之性質,欠缺行為法之功能,不足以作為發布限制人民自由及權利之警察命令之授權依據。

【評論主題】24.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535 號解釋意旨,臨檢實施之手段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下列哪些權利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A)行動自由 (B)工作權(C)財產權 (D)人身自

【評論內容】「行動自由」與「一般行為自由」的憲法定位不同,不應混為一談 「行動自由」在我國憲法上的依據是第 10 條所稱「居住及遷徙之自由」,而其核心意涵則來自憲法第 8 條的「人身自由」。亦即,狹義的「人身自由」固指憲法第 8 條所規定的「人身安全」(即人民身體應有免於遭非法逮捕、拘禁、審問、處罰之自由);廣義的「人身自由」則以「人身安全」為基礎,擴及於憲法第 10 條所規定的「居住及遷徙之自由」,再擴及於「在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屬於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的概括基本權)。三者的關係猶如同心圓般,乃由內(核心)而外(外沿),漸次開展。 如上權利定性,相較於前揭本件多數意...

【評論主題】18.依提審法規定地方法院於受理提審聲請後,依聲請提審意旨所述事實之性質,定其事務分配。有關其辦法由下列何者規定?(A)立法院 (B)行政院 (C)法務部 (D)司法院

【評論內容】

提審法第 4 條

地方法院受理提審之聲請後,依聲請提審意旨所述事實之性質,定其事務分配,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評論主題】14.某乙為一遺失物拾得人,某日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乙請求報酬,其請求額度為何?(A)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一 (B)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二(C)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三 (D

【評論內容】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依照修正前民法第805條規定,拾得遺失物者可向失主索取報酬,但報酬不得超過遺失物價值的十分之三,不過近年卻發生多起拾得人強行索取報酬,反讓失主陷入困境,因此修法,將請求報酬的上限由十分之三降為十分之一,如果報酬有失公平,也可請求法院減少或免除其報酬。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89 號解釋意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9 條第 2 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

【評論內容】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正當理由,且經勸阻後仍繼續跟追之行為",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觸。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屬大眾所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其跟追倘依社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而不在首開規定處罰之列。於此範圍內,首開規定縱有限制新聞採訪行為,其限制並未過當而符合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一條保障新聞採訪自由及第十五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牴觸。又系爭規定以警察機關為裁罰機關,亦難謂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有違。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不是司法院大法官於釋字第 516 號解釋中,對於徵收補償之看法?(A)被徵收人係因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B) 對於補償金額不服者,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補足差額(C) 補償須相當(D)補償

【評論內容】

徵收補償費訴訟

人民因土地為行政機關徵收,徵收機關應自徵收生效日起15日內發放徵收補償金,否則除有例外情形外,徵收將失其效力。

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

(1項)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給之。但依第二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發給應補償價額之差額者,不在此限。

(2項)需用土地人未於公告期滿十五日內將應發給之補償費繳交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完竣者,該部分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徵收從此失其效力。

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於公告期間內因對補償之估定有異議,而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復議。

二、經應受補償人以書面同意延期或分期發給。

三、應受補...

【評論主題】43 The buoyant gas stream rising above a burning fuel bed is often referred to as the fire______ .(A

【評論內容】浮升羽柱區域 (the buoyant plume zone) buoyant adj 上漲的,有浮力的,心情愉快的 能浮起的,趨於上升的,輕快的 趨於上漲的,活潑的 浮升羽柱(the buoyant plume)

【評論主題】39 A_________ is a smoke explosion which can occur when additional oxygen is introduced into a smold

【評論內容】smolder v. vi. n.燜燒 ignite v.燃燒著火 flashover n. 閃絡,飛弧 【電】閃絡,擊穿,跳火

【評論主題】23.依憲法規定,立法院不得對何種事項進行議決?(A)法律案 (B)預算案 (C)決算案 (D)媾和案

【評論內容】懂法理後順便記個口訣自娛娛人也無傷大雅XD 約法宣事戒大算GO

【評論主題】3 人民因公權力受託人行使公權力行為而受不法侵害時,應以何者為賠償義務機關?(A)委託機關 (B)受委託機關(C)委託機關之上級機關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前項情形,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第一項委託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行政機關支付之。

訴願法第 10 條

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

行政訴訟法第 25 條

人民與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因受託事件涉訟者,以受託之團體或個人為被告。

國家賠償法第 4 條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

【評論主題】12 根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多少時間,即可享有特別休假?(A)滿 六個月 (B)滿1年 (C)滿 2 年 (D)滿3 年

【評論內容】第 38 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 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依前二項規定 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 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 勞工依本條主張權利時,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應負舉證責任。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本條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 施行。

【評論主題】14 某甲係內政部簡任官員,如有違法失職情事,應由下列那一機關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A)內政部(B)行政院(C)考試院(D)監察院

【評論內容】公務員懲戒法第 23 條 監察院認為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應付懲戒者,應將彈劾案連同證據 ,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公務員懲戒法第 24 條 各院、部、會首長,省、直轄市、縣(市)行政首長或其他相當之主管機關首長,認為所屬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者,應由其機關備文敘明事由 ,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於所屬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於薦任第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得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評論主題】7 下列何者,非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之懲戒處分: (A)撤職 (B)免職 (C)休職 (D)降級

【評論內容】結論?免職→公務人員考績法(行政處分,暫時性處分) 免除職務→公務人員懲戒法(司法判決,永遠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兩者的用詞雖相似,但卻效力不同?是這樣嗎?請問我是否理解錯誤?謝謝

【評論主題】32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特別休假,設某甲於 A事業單位工作滿 9 年,A 事業單位應給予特別休假幾日?(A) 9 日 (B) 10 日 (C)

【評論內容】第 38 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 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依前二項規定 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 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 勞工依本條主張權利時,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應負舉證責任。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本條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 施行。

【評論主題】關於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強制執行事務,以下何者不正確?(A)應適用行政訴訟法執行之(B)得囑託普通法院民事執行處代為執行(C)得囑託行政機關代為執行(D)債務人對囑託代為執行之執行名義有異

【評論內容】第 306 條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辦理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務,得囑託(B)民事執行處或(C)行政機關代為執行。 執行程序,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視(A)執行機關為法院或行政機關而分別準用強制執行法或行政執行法之規定。 (D)債務人對第一項囑託代為執行之執行名義有異議者,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定之。

【評論主題】48 下列有關基本工資之敘述,何者錯誤?(A)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B)部分工時勞工因性質特殊,並不能適用基本工資(C)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D)技術生發生職業災

【評論內容】童工基本工資自105年1月1日起修正為20,008元,本局自是日主動調整童工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為20,008元,投保單位不需申報n 因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將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之規定刪除,並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亦即自105年1月1日起,童工基本工資與成年工目前之基本工資同為20,008元,按現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應適用第1級月投保薪資2 0,008元,故自是日起,未滿16歲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及漁會會員除外)月投保薪資不得低於20,008元。n 因此,勞保局將自105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未滿16歲且104年12月份投保薪資低於20,008元之童工被保險人之投保薪...

【評論主題】40 雇主使勞工於假日工作時,下列何者違法?(A)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B)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勞工之特別休假,工資由雇主加倍發給(C)雇主經徵得

【評論內容】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第 41 條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 別休假。假期內之工資應由雇主加倍發給。

【評論主題】40 雇主使勞工於假日工作時,下列何者違法?(A)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B)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勞工之特別休假,工資由雇主加倍發給(C)雇主經徵得

【評論內容】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第 41 條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 別休假。假期內之工資應由雇主加倍發給。

【評論主題】40 雇主使勞工於假日工作時,下列何者違法?(A)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B)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勞工之特別休假,工資由雇主加倍發給(C)雇主經徵得

【評論內容】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第 41 條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 別休假。假期內之工資應由雇主加倍發給。

【評論主題】假設有某國立大學學生甲因考試作弊,為學校處以退學處分;學生乙因故意毀損圖書館內公用電腦,遭學校禁止其進入圖書館 1 個月;學生丙因未經許可在校園張貼社團活動宣傳海報,為學校處以申誡一次。甲、乙、丙三人

【評論內容】

【調查局特考行政法命題解析與趨勢(三)】專欄 31

撰文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林葉老師

三、甲報考調查人員特種考試,考選部以其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為由,函覆甲不得應考。甲不服,提起行政救濟,惟考試舉行在即,甲應循何種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以爭取及時參加此次考試的機會?(25分)【101調查局-3】

 

【試題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暫時權利保護機制之運用,行政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護機制有停止執行、假扣押、假處分等,其中特別是停止執行和假處分之使用時機,是否可併同提起,對於以往行政訴訟法第299條之解讀為何,現今新行政訴訟法修正後應如何處理,皆是考題重點。本題在這份試卷中,算相對簡單的一題。

【參考擬答】

一、暫時權利保護途徑之類型與說明

關於...

【評論主題】15.公立學校教師與學校因聘約問題發生爭議,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應提起那一種訴訟?(A)撤銷訴訟 (B)給付訴訟(C)課予義務訴訟 (D)公益訴訟

【評論內容】

原則上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八條之規定,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提給付訴訟;而於解聘、停聘、不續聘之案例中,以目前實務見解是提起撤銷訴訟。

【評論主題】1國家賠償請求權,在請求權人不知有損害之情事時,自損害發生時起,逾幾年期間而消滅?(A) 2 年(B) 3 年(C) 4 年(D) 5 年

【評論內容】

國家賠償法第8條第1項規定: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這是有關國家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規定。

此時效期間,從請求權人知道有損害時起算;假如不知道有損害,則從損害發生時起算,所謂知有損害,是指知有發生損害的違法行為而言,並不需要知悉加害公務員的姓名。

但公務員行使公權力的行為,究竟是不是違法行為,如尚須經行政救濟爭訟程序才能確定者,則應當自行政爭訟程序確定時起算。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種契約,以書面為契約之成立要件? (A)保證(B)人事保證(C)買賣(D)和解

【評論內容】有亂碼?下列何種契約,以書面為契約之成立要件?  (A)保證 (B)人事保證 (C)買賣

【評論主題】28.社會秩序維護法明定自民國80年6月29日公布日施行。請問:該法自下列何日期起發生效力?(A)民國80年6月29日(B)民國80年6月30日(C)民國80年7月1日(D)民國80年7月2日

【評論內容】

我是這樣記

有寫日期=當天(本法自中華民國XXX年XX月XX日施行。):沒寫日期=3天(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評論主題】關於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強制執行事務,以下何者不正確?(A)應適用行政訴訟法執行之(B)得囑託普通法院民事執行處代為執行(C)得囑託行政機關代為執行(D)債務人對囑託代為執行之執行名義有異

【評論內容】第 306 條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辦理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務,得囑託(B)民事執行處或(C)行政機關代為執行。 執行程序,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視(A)執行機關為法院或行政機關而分別準用強制執行法或行政執行法之規定。 (D)債務人對第一項囑託代為執行之執行名義有異議者,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定之。

【評論主題】32 Friend A: Look at this. I think I want to get this purple skirt.Friend B: I thought 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我選A,感覺也說的通?

【評論主題】48 下列有關基本工資之敘述,何者錯誤?(A)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B)部分工時勞工因性質特殊,並不能適用基本工資(C)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D)技術生發生職業災

【評論內容】童工基本工資自105年1月1日起修正為20,008元,本局自是日主動調整童工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為20,008元,投保單位不需申報n 因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將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之規定刪除,並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亦即自105年1月1日起,童工基本工資與成年工目前之基本工資同為20,008元,按現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應適用第1級月投保薪資2 0,008元,故自是日起,未滿16歲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及漁會會員除外)月投保薪資不得低於20,008元。n 因此,勞保局將自105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未滿16歲且104年12月份投保薪資低於20,008元之童工被保險人之投保薪...

【評論主題】四、五個薏仁 A、B、C、D、E 品系進行地方試驗,田間以逢機完全區集設計(randomizedcomplete block design, RCBD),重複 4 區集,在四個鄉鎮同時進行栽培試驗,擬

【評論內容】地方自治團體:地方自治團體為實施地方自治之公法人,在我國包括: (1)直轄市(2)縣(市)(3)鄕(鎮、市)(4)直轄市之山地原住民區;三重區非公法人

【評論主題】二、甲居住於某郊外透天豪華別墅,為防範宵小侵入,乃於四周圍牆上安置鐵絲網,並通上微弱電流,心想:「如果有人入侵,即使被電到也不可能致死。」某日,A 擬入內行竊,誤觸電網,倒地呻吟不已。甲目睹此情,心生

【評論內容】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行政院院長提出辭職。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係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且係出席行政院會議成員,參與行政決策,亦應隨同行政院院長一併提出辭職。

那哪裡來的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他不是辭職了......

【評論主題】___________ 50. Let’s make driving a v         e a wonderful experience.

【評論內容】第51條(妊娠期間得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評論主題】七、請根據下列立體圖,繪製出三視圖:(圖中尺寸若有未標註者,請自行合理假設或推知)(10 分)

【評論內容】

立法錯誤的法條一直考,訴願法第八條: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向受委任直接上級機關提訴願。

【評論主題】【題組】74.Jane Austen wiselyremarked,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single man in pn(=o

【評論內容】

D選項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第二條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理委員會)管理之。本基金之收繳及墊償等業務,委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運用業務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基金運用局)辦理,必要時,並得將其運用,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勞保局為辦理本基金之收繳及保管事宜,應訂定相關作業規範,提經管理委員會通過,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本基金運用之監理,由中央主管機關行之。

【評論主題】【題組】⑷請問你會不會建議陳老師保留這個題目?為什麼?(10 分)

【評論內容】

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家庭照顧假之規定為何?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此為事假與家庭照顧假不同之處。

所有企業都適用。

第 20 條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第 21 條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評論主題】6所費不ㄗ

【評論內容】感謝,重點“撲殺之動物及銷燬之物品,除其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本條例或其他法令之規定者不予補償外,該管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組織評價委員會,評定其價格,並依標準發給補償費補償費,由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負擔。”

【評論主題】7.已知圓內接四邊形ABCD中﹐﹐ ﹐求∠BCD = 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

必考的欸…

抗告10日內

上訴20日內

再審 重新審理30日內

【評論主題】一、請說明「分析性複核」之目的。(5 分)

【評論內容】

第 9 條

除前條規定者外,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亦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

一、在臺居留滿六個月。

二、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第 10 條

被保險人區分為下列六類:

一、第一類:

(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二)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

(三)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四)雇主或自營業主。

(五)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二、第二類:

(一)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二)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

三、第三類:

(一)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

(二)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為...

【評論主題】三、翻譯題:12%(共 2 題,每題六分)【題組】1. 管仲鏤簋朱紘,山楶藻梲。

【評論內容】

刑法第二十六條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評論主題】七、加分題: (每答對 1 個答案加總分 1 分,答錯或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題組】97. (Analogy) A : B = C : D※ visual : sight = ____97___

【評論內容】精修重點(三) : 壹、「保證」於「銀行」實務上具有重要之地位,主要運用於下列兩方面:第一類是銀行辦理放款或其他業務時,由「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第二類為銀行接受客戶(債務人) 之委託,就委託之事項,對客戶之「債權人」為保證之承諾(「銀行法」第71條第十款)。銀行實務上之保證,幾乎是以定型化書面為之,一般常見者為「本票」或「本票保證協議書」、「信用狀」及「保證函」。於上述第一類之保證契約中,銀行處於交易上之相對強勢地位,常於定型化契約中預先要求「保證人」拋棄全部或部分權利,引發相當爭議, 此次「民法」債編修訂之主要目的,亦在杜絕此類爭議,故本文擬以第一類保證契約為討論之對象。...

【評論主題】七、加分題: (每答對 1 個答案加總分 1 分,答錯或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題組】97. (Analogy) A : B = C : D※ visual : sight = ____97___

【評論內容】

轉貼自龜龜

精修重點(二) :

日常生活中,「保證」行為多得不勝枚舉,舉凡銀行借款、進入公司行號的「職務保證」、承攬工程的保證等等;訂定契約時,通常會要求「債務人」找「保證人」,或要「債務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或提供「動產」來擔保,已成為目前社會的風氣。因此,為人作保證者,在簽字前必須先看清楚契約的內容,否則簽字或蓋章後,你就必須要負起「保證人」的責任了。所謂「保證人」的責任,就是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負履行責任,民法第739條規定:「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規定自明。而此保證為「債權人」與「保證人」間之契約,很多人對於「保...

【評論主題】七、加分題: (每答對 1 個答案加總分 1 分,答錯或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題組】97. (Analogy) A : B = C : D※ visual : sight = ____97___

【評論內容】

轉貼自龜龜

精修重點(一) :「保證契約」=「單務契約」=「不要式契約」=「無償契約」。1.「保證契約」是「單務契約」(因為「主債務人」沒有對「保證人」負擔何種「對價義務」);2.而「保證契約」也屬於「不要式契約」(此指法條無要求需書面為之,19台上1838判例)較無疑問。3.另外,(1)「保證契約」是以「保證人」 之擔保「主債務」履行為目的(即所謂「人保」),故非「要物契約」;(2)若「保證人」有提供「物」做擔保,則屬於另一保證債務(即所謂「物保」)。4.而「保證契約」性質,原則上是屬「無償契約」,理由即前述並無「對價關係」之「單務契約」性質。縱使有些情況下「主債務人」會給予「保證人」報酬,但這非「保證契約」的「成立生效要件」,所以,「保證債務」是「無償契約」。

【評論主題】二、圖二之回授控制系統中 K 為放大器增益 【題組】⑴ 利用根軌跡法(root locus)證明當 K 值太大時會造成系統不穩定。(10 分)

【評論內容】第 50 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 者減半發給。

【評論主題】【題組】 ⑶假設你猜測有一個新的細菌毒素是造成這些罹病幼童腹瀉的主因,你要如何找到這個細菌毒素及此毒素的基因?

【評論內容】

所謂「技術生」,就是以學習技能為目的,接受雇主訓練的人,這就是勞動基準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稱技術生者,指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技術生訓練職類中以學習技能為目的,依本章之規定而接受雇主訓練之人。本章規定,於事業單位之養成工、見習生、建教合作班之學生及其他與技術生性質相類之人,準用之。」  至於技術生薪水是否應符合最低基本工資規定?答案是不受規範。因為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只有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災害補償及其他勞工保險等相關規定,才適用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則不在適用範圍。但如果發生職業災害,則補償標準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既然技術生不受基本工資保障,那雇主是否會亂開價?」勞動基...

【評論主題】【題組】 ⑵ Cryptococcus neoformans

【評論內容】

   第 十一 章 搜索及扣押

第 122 條

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

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

第 123 條

搜索婦女之身體,應命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第 124 條

搜索應保守秘密,並應注意受搜索人之名譽。

第 125 條

經搜索而未發見應扣押之物者,應付與證明書於受搜索人。

第 126 條

政府機關或公務員所持有或保管之文書及其他物件應扣押者,應請求交付。但於必要時得搜索之。

第 127 條

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非得該管長官之允許,不得搜索。前項情形,除有妨...

【評論主題】40 雇主使勞工於假日工作時,下列何者違法?(A)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B)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勞工之特別休假,工資由雇主加倍發給(C)雇主經徵得

【評論內容】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第 41 條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 別休假。假期內之工資應由雇主加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