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下列有關行政訴訟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訴訟事關公益,故不得和解
(B)提起任何行政訴訟前,必須先提起訴願,以使行政機關有自省之機會,減少司法資源之浪費
(C)行政訴訟為確定公益之訴訟,故不徵收裁判費
(D)行政機關之原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5522
統計:A(68),B(482),C(171),D(618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法、依據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行政機關持有及保管之資訊: (A)以公開為原則,限制為例外 (B)以限制為原則,公開為例外 (C)應一律公開 (D)應一律保密、0000000000000000

用户評論

蘇郁銘】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219條第1項:「當事人就訴訟標的具有處分權且其和解無礙公益之維護者,行政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亦同。」也就是說,只要訴訟當事人雙方和解的結果不會損害到公益,不論訴訟程序進行到哪裡,都可以試行和解,即便是事關公益問題,只要不違反公益的維護這個前提,也是可以和解的。

邱祥員】評論

C.確認訴訟有三種....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確認公法上關係成立不成立...確認行政處分無效                                    並沒有確認公益訴訟?

薰衣草紫】評論

(D)行訴法116條

Peter Chung】評論

A 行訴法 第 219 條...

Hsin Ying】評論

行訴§98-2:發回或發交更審再行上訴,或依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項為移送,經判決後再行上訴者,免徵裁判費。→只有這個情況下才會免徵裁判費

藍色熊貓】評論

行訴98: 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為第一百九十八條之判決時,由被告負擔。起訴,按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四千元。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二千元。98-1: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或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者,不另徵收裁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