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Lin】評論
戶籍法 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
【Chiao Lin】評論
(C)檢察官為死亡宣告登記的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