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刑事訴訟法第 128 條之規定,對一定處所進行搜索時,須以法官所簽發且記載法定記載事項之搜索票為之。此規定係落實下列何種原則?
(A)無罪推定原則
(B)被告不自證己罪原則
(C)比例原則
(D)令狀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569
統計:A(13),B(2),C(20),D(183),E(0)

用户評論

【用戶】神木幼苗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令狀原則乃指偵查機關之偵查行為必須受到獨立法官事先准許,始具備合法性,又稱法定法官原則。

【用戶】Grace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謝謝3F的解答^^

【用戶】聖天使魔王 警特上榜 高普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無令狀搜索共有四種情形,分述如下:     1.附帶搜索: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立即可觸及之處所。此種搜索,搜索後並無須踐行特定程序之規定,學說有認為屬立法漏洞,應類推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3項,要求執行機關事後陳報者;亦有認為,此係立法者有意與緊急搜索相區隔,並非立法漏洞,且如係由檢察官實施,或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受檢察官之命執行者,其事後審查程序尚得適用本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之準抗告。     2.逕行搜索:        (1)對人的逕行搜索: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