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關於物或權利之喪失或損害,負賠償責任之人,得向損害賠償請求權人,請求讓與基於其物之所有權或基於其權利對於第 3 人之請求權。前開文字係針對何種概念的描述?
(A)代償請求權
(B)讓與請求權
(C)替補賠償
(D)不安抗辯權民法、行政程序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55696
統計:A(25),B(36),C(6),D(2),E(0)

用户評論

katern】評論

(D)不安抗辯權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3 頁,共 6 頁 【請翻頁繼續作答】 修改(D)不安抗辯權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0.關於物或權利之喪失或損害,負賠償責任之人,得向損害賠償請求權人,請求讓與基於其物之所有權或基於其權利對於第 3 人之請求權。前開文字係針對何種概念的描述?(A)代償請求權 (B)讓與請求權 (C)替補賠償 (D)不安抗辯權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3 頁,共 6 頁 【請翻頁繼續作答】修改成為20.關於物或權利之喪失或損害,負賠償責任之人,得向損害賠償請求權人,請求讓與基於其物之所有權或基於其權利對於第 3 人之請求權。前開文字係針對何種概念的描述?(A)代償請求權 (B)讓與請求權 (C)替補賠償 (D)不安抗辯權民法、行政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