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崇瑋】評論
第 16 條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第 17 條自由不得拋棄。自由之限制,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
【拼了】評論
我也不一定要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阿,我不提出訴訟不行嗎?
【11235813】評論
最佳解真是頗呵,兩年了還有人相信權利能力不等於權利,自己google一下吧呵呵
【小許(106台鐵機械佐已上】評論
題目與答案搭配得不好,這題是沒有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