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⑶ Vs1=20 V,Vs2=10 V。(6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367
統計:A(206),B(326),C(106),D(37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用户評論

【用戶】Emily Shih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關鍵字"善意之丙"丙是善意第三人,所以當然不能對丙主張任何權利但是乙可以向甲主張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

【用戶】fish064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甲出售 A 屋於乙,交付乙使用後,甲又將該屋出售於丙,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丙。乙對甲得主張:(A)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7 年 - 9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五等上篇#4691

【用戶】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不動產物權是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沒有善意惡意的問題。民法758條: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17.甲出售 A 屋於乙,交付乙使用後,甲又將該屋出售於丙,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丙。乙對甲得主張: (A)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B)抵銷權 (C)代位權 (D)物上請求權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7 年 - 9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五等上篇#4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