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甲、乙係共同正犯,兩人於 Line 上溝通如何進行犯罪之訊息。兩人作案後,為警察機關所查獲,並依法起出兩人於 Line 上的犯罪訊息。試問此 Line 上的訊息應屬下列何種證據?
(A)物證
(B)電腦儲存紀錄
(C)電腦產生紀錄
(D)人證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88,B:173,C:15,D:0,E:0

難度: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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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無敵】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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