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櫻櫻】評論
第22條第1項依政黨推薦方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檢附加蓋內政部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檢附一份政黨推薦書,排列推薦政黨之順序,並分別蓋用圖記。同一政黨,不得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者,其後登記者,不予受理。
【尹泰 - 莫忘初衷】評論
同一政黨,不得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者,其後登記者,不予受理。
【Jie Hsieh】評論
兩個政黨共推一個 (O)一個政黨推兩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