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d Fafa】評論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條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稱上級機關,於公營事業或公立學校為其所隸屬之政府機關。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稱辦理採購無上級機關者,在中央為國民大會、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與五院及院屬各一級機關;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及議會。
【alley】評論
台北市士林區公所上級機關為台北市政府
【Yu1228】評論
辦理採購者為台北市士林區公所,係政府採購法第3條所稱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本法所稱上級機關,指辦理採購機關直屬之上一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