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nivore】評論
(A)刑訴147左列處所,夜間亦得入內搜索或扣押:一、假釋人住居或使用者。二、旅店、飲食店或其他於夜間公眾可以出入之處所,仍在公開時間內者三、常用為賭博、妨害性自主或妨害風化之行為者。(B)刑訴148 在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內行搜索或扣押者,應命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在場;如無此等人在場時,得命鄰居之人或就近自治團體之職員在場。(C)刑訴149 在政府機關、軍營、軍艦或軍事上秘密處所內行搜索或扣押者,應通知該管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在場。(D)刑訴150 當事人及審判中之辯護人得於搜索或扣押時在場。但被告受拘禁,或認其在場於搜索或扣押有妨害者,不在此限。搜索或扣押時,如認有必要,得命被告在場。行搜索或扣押之日、時及處所,應通知前二項得在場之人。但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