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56 條規定,下列何者為其所定辦理市地重劃之原因?
(A)為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者
(B)都市土地開發新社區者
(C)經地方主管機關指定限期辦理者
(D)舊都市地區為整併零碎土地而逕行都市更新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629
統計:A(43),B(266),C(43),D(84),E(0)

用户評論

n4687102】評論

每次都被得徵收的情形搞得一頭霧水,下定決心整理成簡單版本,提供大家參考:性質區段徵收(土徵4)區段徵收(平權53)重劃(平權56)開發新設都市全部或一部新設都市全部或一部新設都市全部或一部開發非都市都市開發新社區都市開發新社區三公舊都市舊都市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農村社區都市變更1.農業、保護變建地2.工業變住商其他其他中央指定提供我的整理心得:1.不管是平權或是土徵的區段徵收,或是平權的重劃,都有二個是重覆的,就是「新設都市全部或一部」與「舊都市」的三公+更新。這兩個一定要記,就給他們一個代號,一個是「新」、一個是「舊」。2.平權的區段徵收與重劃,都有「都市開發新社區」,也給個代號「新」。3.土徵與平權都有「農村社...

林翔】評論

平均地權條例第56條各級主管機關得就下列地區,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市地重劃:一、新設都市地區之全部或一部,實施開發建設者。二、舊都市地區為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交通或促進土地合理使用之需要者。三、都市土地開發新社區者。四、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限期辦理者。依前項規定辦理市地重劃時,主管機關應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公告滿三十日後實施之。在前項公告期間內,重劃地區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劃地區土地總面積半數者,表示反對時,主管機關應予調處,並參酌反對理由,修訂市地重劃計畫書,重行報請核定,並依其核定結果公告實施。市地重劃地區之選定、公告禁止事項、計畫之擬訂、核定、公告通知、測量、調查、地價查估、計算負擔、分配設計、拆遷補償、工程施工、地籍整理、交接清償及財務結算等事項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