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身心障礙學生若障礙以達暫緩入學、或確有延長修業年限之必要者,依據 103 年後所修訂的相關法規中,在申請暫緩入學或修業年限之敘述,何者為非?
(A) 學前升國小之身障生,經鑑輔會鑑定確有暫緩入學之必要者,得予核定暫緩入學,最長以2 年為限。
(B)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最高延長期間為 2 年。
(C)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最高延長期間為 4 年。
(D) 延長修業年限由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國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高職部正式教師甄試 筆試試題卷※ 注意事項:試題卷採雙面印製共 6 張,請勿做任何記號,違者以零分計算。3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52242
統計:A(464),B(51),C(200),D(138),E(0)

用户評論

王杏芳】評論

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階段、年級安排、教育場所及實施方式,應保持彈性。特殊教育學生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其降低或提高入學年齡、縮短或延長修業年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申請暫緩入學期間:學前升小一階段最長以一年為限

106年特教榜首榜上有名】評論

OK!!!我去查法規求證了QQ

淯茵】評論

(A)是一年

粉紅米格魯】評論

暫緩入學: (國民小學),1年為限p.s.延長修業年限:國中小→2年高中→4年五專→4年二專→2年大學→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