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 Lai】評論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二、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三、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四、各機關依法派用、聘用、聘任、僱用或留用人員。五、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占法定機關、公立學校編制職缺參加學習或訓練之人員。
【影子太大,是因為發出的光芒】評論
Danglighto謝謝您,看了好多次,這次再看我終於弄懂了!!!
【周逸鈞】評論
請問琢玉大大:請問您提供的那個體系是出自那一本參考書呢?謝謝
【狂徒(我要回家!)】評論
樓上哈囉~上述是依一般參考書的基本架構+考古題+摩友討論,若要詳讀~ㄜ~如果要考人事行政再去看考銓吧~基本上這樣就很飽很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