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有關辦理物品登記的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消耗用品之登記,收入應憑消耗用 品清單登帳
(B)消耗用品之登記,發出應憑消耗用品結存單登帳
(C)登記工作應隨收隨登, 隨發隨登
(D)消耗用品一經發出,應登記報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9268
統計:A(3),B(4),C(68),D(7),E(0)

用户評論

一去不復返(五等民政榜首-】評論

十九、辦理物品登記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物品管理單位應設置消耗用品收發分類帳(格式如附件二)及非消耗品清冊(格式如附件三)登錄管理。    (二)消耗用品之收發,除分類帳外,得視事務之繁簡需要,另立分戶帳。    (三)消耗用品之登記,收入應憑驗收文件;發出應憑領物單,分別登帳。    (四)登記工作應隨收隨登,隨發隨登,不得積壓、遺漏或錯誤。    (五)各種單證均應編號整理,裝訂成冊,以供查核。    (六)物品依法定度量衡或便於管理之數量單位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