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 Chi-jui】評論
Rosenshine 提出之直接教學法(direct instruction)指的是「教師直接將教學目標清楚的陳述,將教材分為小部份但相關聯的學習內容,透過訂正性的回饋以達精熟學習。」(陳嘉陽)。
【何綺綺】評論
直接教學法和間接教學法的差異: (1)直接教學法具有下列特徵:a.陳述法。b.評論。c.具有權威。d.給予方向。(2)間接教學法具有下列特徵:a.提問題。b.接受學生的感受。c.容許學生的想法。d.給予讚美與鼓勵...
【LIU CHIA YU】評論
「間接教學」係指教師呈現具體教材(包括實物、生活事件)並要求學生做成結論,試行推論(generalization),或是發現規則(patterns)。所謂間接,係指學生習得的知識乃是間接地來自教材的刺激(stimulus),其有別於原先教材所呈現給這群學生的刺激,亦有別於學生在這之前所表現出來的知識或行為,由於學習省得以添加個人的洞見並且將原有的文化刺激改組使其意義化,學生的反應(包括認知與行為)可能呈現多元化,這種多元化的學習結果有別於直接教學法(direct instruction)所強調單一而完美的標準答案,在間接教學的情境中,學習者則被鼓勵與導引去探索已有訊息以外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