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為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時,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應採何種方式訂定?
(A)授課教師自己訂定,並應邀當事家長參與  
(B)校內組團隊訂定,並應邀當事家長參與
(C)授課教師自己訂定,當事家長應迴避參與  
(D)校內組團隊訂定,當事家長應迴避參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4791
統計:A(752),B(6991),C(36),D(3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家長依相關法令參與學校教育的規定相當多,簡述如下: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誰來擬定?  「個別化教育計畫」的擬定,必需結合老師、家長、行政及相關專業人員,甚至學生本人共同參與。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8條的規定: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劃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相關專業人員等,並得邀請學生參與;必要時,學生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