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駕車與乙發生車禍,致乙受傷,雙方皆自認自己沒過失,不欲和解,正由警方調查中。乙之友人丙獲知此事,即到甲家告訴甲,若甲不到警局向警員承認全是自己的過失且賠償乙所有損失,丙會對甲不利。甲知丙為幫派分子,因而心生畏懼,第二天即趕到警局,向警員承認都是自己的過失,並願意賠償乙損失。不料乙不願意和解,也不願意撤回告訴。全案移送檢察官偵辦。檢察官訊問甲時,乙在場,甲擔心乙會告訴丙,因而仍承認自己有過失。乙仍不願意和解。檢察官對甲提起公訴。審理時,甲之辯護人丁向法院表示,甲先前向警員及檢察官所為之自白,係因受丙威脅所致,因而要撤回自白。請試圖為甲辯護人丁說明其主張之法律依據及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5716
統計:A(160),B(68),C(2941),D(8),E(0)

用户評論

【用戶】Tiff Ze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