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 Yo Huang】評論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xxxx4567889】評論
可能通常要離婚的話都是已經弄到不好看了,不想見到對方,所以刻意拿掉結婚條文中的"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表示可以委託別人辦理。
【star83452】評論
民法982條
【108國考-加油!!】評論
民法第 98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