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o Yo Hu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用戶】xxxx4567889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可能通常要離婚的話都是已經弄到不好看了,不想見到對方,所以刻意拿掉結婚條文中的"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表示可以委託別人辦理。
【用戶】star83452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982條
【用戶】108國考-加油!!
【評論內容】民法第 98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