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冠儒(107錄事上榜)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50 法官於審理訴訟案件時,認為應適用的法規命令牴觸法律或憲法: (A)仍應予以適用 (B)停止審判(訴訟)程序,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C)得說明理由拒絕適用 (D)請該法院所屬之最終審級法院予以裁判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95 年 - 95 年 普通考試試題行政法概要#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