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糧食損失或浪費在食品供應鏈的生產、採後處理與儲存、加工與包裝、批發與零售、消費等每個階段都有可能產生,也因此糧食安全的重責大任,不應全由農民來扛。試加以申論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2837
統計:A(429),B(66),C(62),D(258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 435 號-立委免責權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法官只有依法裁判的職責沒有拒絕適用的問題 , 法官於審判時認為法律條文有疑義時得裁定停止審判(訴訟)程序,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用戶】劉曉羽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只可以裁定停止審判,聲請大法官解釋

【用戶】林小朱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371號解釋:憲法為國家最高規範,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 牴觸發生疑義而須予以解釋時,由司法院大法官掌理,此觀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七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甚明。又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憲法第八十條定有明文,故依法公布施行之法律,法官應以其為審判之依據,不得認定法律為違憲而逕行拒絕適用。惟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 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 定,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停止適用。

【用戶】Pony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不得拒絕適用法律,但可拒絕適用命令。」